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2015-06-16

中华儿慈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为加强儿慈会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儿慈会工作性质和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固定资产标准

1.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形态的实物;

2.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含2000元);

3.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格不足2000元,但一次性购买总价在3000元以上的大量同类商品,统一列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分类

按有关会计制度,结合中华儿慈会实际情况,固定资产可分为以下五类。

1.房屋及建筑物;

2.交通运输设备类:汽车、轿车、手推车等;

3.电器设备类:计算机、摄像机、录音机、照相机、空调、电视机、复印机、打印机、通讯电子设备等;

4.办公家具类:办公桌椅、书柜、保险柜、会议用桌、沙发、茶几等;

5.其他:不属于以上各类而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其他财产,如文娱体育器械、古玩、字画、工艺美术品等(包括捐赠)价格贵重的财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中华儿慈会的固定资产价值核算,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按照资产类别分配使用年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并按各类固定资产原值扣除残值(原值的5%),确定其折旧额,固定资产类别和使用年限如下:

资产类别资产使用年限(年)资产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505%
交通运输设备105%
电器设备3-55%
办公家具55%
其他55%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

中华儿慈会固定资产的管理,须贯彻统一领导、责任到人的分工管理及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由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分工负责制:综合管理总部为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对实物负有审核、监督、检查的监管责任,对资产的入账价格负有审核和核算责任;使用部门对实物的安全保管负有直接保管责任。各部门须密切配合,共同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1.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组织编报资产采购预算和采购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明确资产使用人,做到账、卡、物一致;及时办理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手续;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保管、调配、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处理盘亏报废,及时提交盘点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秘书处。

2.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为:负责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保管及维护管理工作,对资产的安全和保管负责。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大修理计划,出现资产丢失和损毁现象及时向办公室汇报。

3.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为: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及时处理资产账务和编报有关会计报表;办理固定资产新增、报废的财务核算;正确计提折旧;参与办公室的清查盘点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4.配置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建立领用交还手续,资产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和爱护所用的资产。职工在调动工作时,须向办公室办理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六、固定资产的增加和调入

1.需要购买固定资产的各部门,应填制“固定资产申购表”,报秘书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验收合格,由有关人员持发票或资产调拨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台帐,办理入库和领用手续。

2.办公室后勤主管购买固定资产时,要货比3家,挑选质量好、价格合适的产品,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与供货方签订购置合同,方可购买。

3.办公室根据凭证(如发票等)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逐个进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帐,以保证对任何一项固定资产名称、型号规格、开始使用年月、价格、技术性等项内容进行全面反映和监督。


七、固定资产的调出和报废

1.对使用年限已久,确无修复价值或因技术发展已丧失价值,以及闲置的需要无偿捐赠或有偿变卖的固定资产,须经办公室会同财务部提出意见报秘书长批准后执行。

2.处理程序:对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意见,办公室进行鉴定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财务部门,作为减少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其他两份分别作为办公室和使用部门注销“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台帐”的依据。有处置收入的由出纳人员开具收款收据,财务部门要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及时入账计入当期收入。


八、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清查

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对儿慈会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如有盘盈、盘亏,应当及时查明原因,由使用部门说明情况,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报经秘书长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计入当期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当期费用。

办公室后勤主管负责儿慈会资产的购置、内部配备、调动、维修、保养、报废、清查、丢失、损坏,以及登记固定资产台帐等工作,以保证所管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其他人员应支持管理人员的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要赏罚分明,对于维护固定资产做出成绩的人员要给予鼓励,对玩忽职守发生财产被窃、遗失、损毁等事故者,应认真查清责任,按情节轻重和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理,并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