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员工行为规范准则】
2015-06-16

中华儿慈会员工行为规范准则 


为帮助员工快速融入儿慈会,适应儿慈会的规范要求,对一些行为给予正确的引导和帮助,从而修正员工行为,提高个人素质,树立良好的儿慈会形象,特制定本准则。 

一、儿慈会内部网络有“共享文件”,在儿慈会办公区工作的员工可以通过“共享文件”传输文件。

二、由于专项基金的办公是相对独立的,并未在儿慈会的办公场所内,为了与专项基金及时沟通,采用QQ或微信的方式传输文件。

三、禁止在上班时间观看影片。

四、不得在上班时间办公区域内闲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不得在上班时间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在办公室打电话、讨论工作、传达信息应放低音量,不得隔人呼叫或大声说话,不得使用电话的免提功能,妨碍他人工作。

六、不得将重要文件或资料遗留在复印机或其他无人看守区域。

七、儿慈会员工的名片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未经不得私自制作、更改名片的中文姓名和职务。

八、儿慈会有关的财务或机密数据资料销毁时必须碎掉,员工若泄密造成儿慈会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指挥和监督,不得相互推诿。

十、办公桌面应保持整洁,文件夹、书籍和资料分类摆放整齐,下班后不得在办公桌面摆放重要文件、物品、产品配件等。

十一、员工不得在办公区抽烟、喝酒。

十二、个人物品如包、雨伞、香烟等不得摆放在办公桌面或明显可看到的地方。

十三、未经许可不得擅带非儿慈会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十四、下班后应关闭电脑显示器及主机、最后一个离开者应关闭该办公区域电灯空调、饮水机、复印机等公共设备,不得造成浪费。

十五、应按照通知准时参加各类培训和会议,未经同意不得缺席。遵守会场和培训纪律,手机应调至振动状态。

十六、会议结束后应关闭会议电视系统、投影机、电视机、空调及灯,并将椅子摆放好,责任人为会议室申请人(会议组织者)。

十七、员工处理业务应该逐级呈报,事情紧急或情况特殊除外。

十八、儿慈会员工要本着服务的心态对待合作伙伴和项目员工,切忌推诿造成不良感受。

十九、严禁对领导、同事、捐赠者和受助者不礼貌。

二十、儿慈会重视信息沟通,强调资源共享,提倡用沟通来促进管理,融洽关系,增进理解。鼓励员工相互之间积极公开的沟通和交流,反对任何不负责的私下传言和背后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