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举办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培训班
2021-11-25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11月24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以视频方式举办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培训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90余名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柳拯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


培训班强调,党中央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种场合、多次重要会议上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提出,党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注重防范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大风险,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当前,国际国内环境愈加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一系列新的风险挑战日趋增多,社会组织领域的重大风险明显上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成为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必须抓紧抓好抓实抓细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


培训班指出,近年来,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克服困难,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等专项行动,积极建立并发挥社会组织联合执法和资金监管等机制作用,在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完善风险防范化解体系,筑牢监管屏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培训班要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深刻认识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打赢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新时期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和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社会组织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总结社会组织领域风险。要系统梳理社会组织领域风险及形成机理,从政治、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和法律风险等方面入手,针对社会组织自身风险防范能力不强、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社会组织法律建设滞后、综合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略。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工作。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将党组织活动融入到社会组织业务活动、日常管理之中,使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紧密结合、互促共进、融合发展。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围绕负责人、资金、资产和活动四个环节,提升监管的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推进“互联网+”与社会组织监管的深度融合,研究建立社会组织高风险领域监测预警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要加大政策宣传,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和社会组织从业者的风险意识,鼓励引导社会公众和媒体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组织监管,形成对社会组织的良好监督氛围。


培训班由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周立主持。江苏、湖北、四川、陕西四省在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