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关于项目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
2022-06-15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

关于项目重大事项报告规定

(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华儿慈会作为民政部直管社会组织,严格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为保证中华儿慈会各项目合法、合规地正常开展工作,根据《民政部直管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报批类事项

(一)以下活动须中华儿慈会报民政部审批通过后才能开展

1.举办或承办:参与人员200人以上或开支50万元以的会议、活动等(见附件1)

2.开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为主题的活动(说明活动必要性,并背景资料);

3.申办和承办国际或涉港澳台会议等活动(见附件2);

4.与境外组织、人员开展项目合作,接受境外捐赠资助,加入境外非政府组织,邀请境外组织和人员(参照外事部门备案的有关规定)来访或参加活动(见附件3);

5.在境外开展业务活动、执行合作项目或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组织出国(境)开展交流活动或参加会议、论坛、培训等(见附件4);

6.一讲:讲座;

两谈:论坛,讲坛;

三会:年会,研讨会,报告会。

对于讲座、论坛、讲坛、年会、研讨会、报告会不分规模大小,必须报民政部综合党委审批,并填写相关资料(见附件5)。

(二)报批时间

上述第16活动,须提前2个月报民政部;上述第2活动,须提前1个月报民政部;上述第3—5活动,须提前3个月报民政。若拟举办活动时间不符合民政部要求的报批时间,请项目顺延活动时间后重新向中华儿慈会合规部提交活动资料。

(三)报批程序

第一步项目将活动申请及活动方案报中华儿慈会合规部(报送合规部的时间为民政部要求的报批时间提前15日),由中华儿慈会合规部报民政部。上报内容务必内容详细,避免审批被驳回或反复沟通影响活动进程。所有项目负责人需社会组织重大活动风险管理承诺书》主要负责人处签字(见附件6)。

第二步中华儿慈会合规部收到民政部审批结果后反馈给项目。

第三步:民政部审批通过,活动结束后15内,请项目提交活动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活动/会议基本情况、主要成效、经费筹集及开支情况等),中华儿慈会合规部报民政部。

 

    二、报备类事项

接受单笔500万元以上的境内捐赠的,提前1个月提交捐赠方基本情况、捐赠财产情况(种类、数量、金额、交付时间)、捐赠财产使用计划、拟签订的捐赠协议等。

 

三、禁止开展的活动

1.禁止开展未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2.禁止开展评比收费活动;

3.严禁在未经中华儿慈会审批通过的活动中任何方式出现“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中华儿慈会“儿慈会”名称和标识

 

处理措施

项目未按本规定要求期限报告重大事项的,中华儿慈会不予受理材料或调整时间后重新上报。

 

五、实施

规定自中华儿慈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

 

 

 

 

 

 

 

 

 

 

附件1:

重大活动申请表

活动主题


举办或承办


举办或承办活动的必要性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活动主要内容


举办时间


举办地点


活动规模


参加人员范围


参加人员数量


是否邀请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出席


经费预算

(须单独经费预算表》)

经费来源


 

 

 


附件2

国际会议申请表

会议主题


申办或承办


申办或承办会议的必要性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会议主要内容


举办时间


举办地点


活动规模


参加人员范围


参加人员数量


邀请外宾或港澳台嘉宾人数


是否邀请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出席


是否邀请外国政要出席会议


经费预算

(须单独经费预算表》)

经费来源


 


附件3

涉外合作申请表

与境外组织、人员开展项目合作的填写以下内容

合作目的


合作主要内容合作方式


签订的合作协议

(请单独作为附件提交

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有关境外组织或人员的基本情况


接受境外捐赠资助填写以下内容

捐赠财产情况(种类、数量、金额、交付时间)


捐赠财产使用计划


拟签订的捐赠协议

(请单独作为附件提交

有关境外组织或人员的基本情况


加入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填写以下内容

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基本情况


加入的必要性和意义


邀请境外组织和人员来访或参加活动的填写以下内容

活动主要内容


拟邀请组织或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在华行程


 

附件4

境外活动申请表

在境外开展业务活动、执行合作项目的填写以下内容

活动目的


开展方式


参与人员范围


合作方基本情况


在境外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填写以下内容

必要性分析


分支代表机构基本情况


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人情况


组织出国(境)开展交流活动或参加会议、论坛、培训的填写以下内容

出国事由


目的


邀请单位


出访人员


日程安排


停留时间


往返路线


经费来源


 


附件5:

一讲,两谈,三会活动申请表

活动名称


历史状况


举办或承办


本次活动必要性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活动主要内容


举办时间


举办地点


参加人员(说明领域、地域等范围)


参加人员数量


主旨/主题发言人简介


主旨/主题发言人所在单位审批意见

(国家机关、国企和事业单位等体制内人员需要提交本单位党组织审批意见原件)

主旨/主题发言人发言提纲


是否邀请境外人士

(有邀请境外人士需要提交相关部门审批材料原件)

是否邀请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出席

(有邀请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出席需要列明人员姓名及职务)

是否对外宣传报道

(有宣传报道需要填写报道方式和名称,报道方式:纸媒、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其他)

是否进行网上图文或视频直播

(有进行网上图文或视频直播需要提交网信部门意见原件)

新闻通稿


经费预算

(须单独经费预算表》)

经费来源


 

注:表格中提交内容如较多,可另行添加附件提交。

 


 

附件6:

 

社会组织重大活动风险管理承诺书

 

为有效管控重大活动风险,本社会组织就开展的本次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一、此次活动已经本社会组织_____________(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其它)讨论通过;

二、本社会组织对此次活动的相关风险已进行了认真评估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置预案。

三、因开展此次活动产生的任何风险问题,由本社会组织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社会组织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