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预算管理办法】
2022-06-15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

预算管理办法

(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中华儿慈会的预算管理,加强过程控制,提高事前控制能力,发挥预算的规划、控制、激励功能,整合基金会资源,有效组织和协调机构的救助活动和资源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并结合中华儿慈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金会预算编制按照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原则进行。

第二条 预算编制方法将采用增量预算方法及零基预算方法相结合的方法。管理费用预算采用增量预算方法。捐赠收入、投资、业务活动成本预算采用零基预算方法。

第三条 收支预算的编制按照基金会职责分工,各专项基金管委会各领域、自主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各自项目的收支预算,各职能部门编制部门下一年度日常管理费用预算表,财务部编制汇总预算并提交秘书处。具体各部门选取的预算年度预算编制、审批的程序为:

1.秘书处于下达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原则和目标要求。财务部接到通知后,整理上年及本年实际发生的财务数据,将实际数据和预算表格下发至各职能部门、领域、自主项目负责人、专项基金管委会。

2.各领域、自主项目负责人、专项基金管委会从机构的年度计划出发,根据秘书处下达的各项成本费用定额、指标标准和下达的预算编制原则、要求,结合各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预算目标建议。同时下发本年实际数据和预算表格至各领域自主项目负责人、各专项基金管委会。各领域、自主项目负责人、专项基金编制各自业务收支预算。

3.领域、自主项目负责人、专项基金管委会提交各自项目收支预算表格,平台运营部提交筹资费用预算,办公室提交人员、行政办公等管理费用预算,财务部提交投资预算。由财务部汇总并编制总体预算初稿,联合各领域负责人对预算初稿审查。

4.财务部、各领域负责人对预算初稿提出审查意见,对相关数据合理性进行检查,如发现明显不合理情况,反馈给预算提交部门,退回进行修改完善。返回并通过检查后,由财务部汇总。

5.通过初步审查的预算提交秘书处进行审核,不通过退回重新修改,直至通过后提交秘书处正式预算报告。

6.提交理事会进行审议批准。理事会批准执行后,下发执行。不通过,退回重新按照理事会要求进行修改,重复上述过程后,再次提交理事会审议,直至理事会批准执行。

7.秘书处根据批准的预算,确定下达各部门主要预算考核指标。

第四条 秘书处对其所管理的各职能部门及项目进行考核。考核按项目的效率性(实施进度、社会效益)、有效性(支出所取得的社会效果,结合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进行。

第五条 本规定自中华儿慈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