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儿慈会与东方律师事务所联合启动“‘爱在东方’法律援助计划”
2022-02-24

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尚不具备充分的辨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以及自我保护能力。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案例显示,由于缺乏辨别能力,未成年人易于被引诱、胁迫、教唆实施吸毒、卖淫、性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较差,更易成为暴力犯罪、性侵害犯罪的犯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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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防止未成年人走上越轨的道路,在未成年人权利被侵犯涉诉、侵犯他人权利涉诉的案件中,为未成年人诉讼权利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救助工作的全面化程度,2022年2月24日,中华儿慈会理事长王林与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彬正式签约,联合启动“‘爱在东方’法律援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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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东方’法律援助计划”旨在针对未成年人法律救助不充分、专业法律人才缺乏等现状,整合慈善机构、政府法律救助机构、律师事务所等资源,切实担起对困境儿童的救助保护方面所负有的职责,用法律的手段帮助受侵害未成年人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助力下一代培养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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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理事长表示,基金会不仅在儿童保护救助方面会遇到需要法律援助的个案,同时在基金会合规建设方面也需要更多的法律支持。期待携手东方律师事务所,推动公益行业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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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彬主任表示,东方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对于公益事业始终抱有极大的热情,期待能够在儿童保护、以个案推动未成年人立法进一步发展完善、基金会合规建设、公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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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东方’法律援助计划”启动后,东方律师事务所将着力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救助工作网络,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救助宣传,与中华儿慈会一道为需要救助的儿童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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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希望”项目成立于2011年10月,以时尚芭莎明星慈善夜的善款为启动资金,致力于救助帮扶打拐被解救的困难儿童、专注被拐儿童救助帮扶及儿童安全成长领域公益项目支持,并关注留守儿童赋能,通过对贫困地区学校教学物资支持改善留守儿童成长环境,通过传承传统民族文化赋予留守儿童家庭团聚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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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始于1981年,始终致力于为中外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家典范,成于东方;我心悠悠,为民为邦”,东方律师事务所在尊重传统、坚持传承的基础上,始终遵循“理性、严谨、客观、真诚”的服务理念,始终贯彻为客户打造精细化、个性化法律服务的执业宗旨,与国内外众多知名服务机构建立广泛合作,整合各方面优质资源与职业经验,为客户提供更为私密、专业、及时、周延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