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名:建立统一的公益慈善组织登记管理体制
2012-03-07

作者:张雪弢 | 来源:公益时报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分别于3月5日和3日在北京开幕。在5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大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在2012年主要任务中提出,要加强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加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自治能力。

     聚焦民生、聚焦公益,公益慈善依然是全国两会上的热门词汇。本报记者全程跟进会议进程,走近代表、委员,为您传递全国两会内外的公益之声。

 

     应加快慈善事业立法
           

     3月3日清晨6点,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兼NGO研究所所长王名在自己的微博上这样记录:“今天上会第一天,到昨晚零时,终于完成全部提案,9个新案加去年更新1个,共10个提案,参加全国政协正好第10年,好数字!”

 

     王名的提案中非常重要的一块涉及公益慈善领域,《公益时报》记者早早约了他在开幕式前见面。人民大会堂中人来人往,穿梭着记者、委员、工作人员……

 

     有些喧闹的环境并没有影响王名清晰的思路,他很认真的讲着自己的提案:“首先,要建立统一地登记管理体制,现在红十字会是在体制外的,我认为无论人民团体也好,事业单位也好,做慈善必须建立统一的登记管理体制。所以,希望把红十字会拉进来。”

 

     王名谈到,随着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我国现行体制存在的问题日益显露出来。去年媒体曝光了红十字会、中非希望工程等公益组织和项目在运作管理上的问题,说明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在管理体制和监督问责上存在严重问题,公益慈善领域存在很大的法律空白,亟待从体制上和立法上加以改善。王名认为,主要问题可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公益慈善组织登记管理体制不统一,职责不明确,监管不到位。二是公益慈善领域法制建设严重滞后,善行缺乏保障,恶行得不到惩治。

 

     王名提出四点政策建议:一是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公益慈善组织登记管理体制;二是加快公益慈善事业立法进程,公开立法草案;三是明确公益慈善事业的非营利性质,加强对相关商业活动的监管;四是在完善公益认定制度的基础上落实税收优惠,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等扶持政策,培育和促进公益慈善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

 

     谈到慈善法,王名表示,慈善法已经列入今年的立法议程。“我提议一定要增加一个立法公开的环节。慈善法是老百姓的法,别的法不公开,这个法必须要公开。而且慈善法中一定要加入一点,慈善行为和商业行为要分开,慈善行为一定要坚持非营利原则,杜绝用慈善行为营利的现象。”王名说。

    3月4日下午,李克强副总理出席无党派和社科联组会议,委员王名做了题为“改革管理体制,加快慈善事业立法”的发言。

 

 

 政协委员  王名

 

    建议开放个人慈善基金

 

       

     3月4日下午,政协会议分组讨论的间隙,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兼总裁俞敏洪被记者拦在了大厅。对于刚刚听完的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俞敏洪认为,此次报告比往年更加务实和具体,并且理论少、举例多。

 

     俞敏洪告诉记者,本次会议上,自己会提出相关提案,关注留守儿童及教育不均衡等问题。他说,中国有留守儿童几千万,由于没有父母日常关爱,身心成长学习生活都面临失管、失教和失衡状态,也引发很多社会问题。希望政府能够通过有组织的关爱,如多建一些面向留守儿童的寄宿学校,设立留守儿童心理辅导老师,为在外打工人员安排孩子在打工地上学等,解决部分问题。

 

     俞敏洪认为,要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经济建设均衡发展是最好的方法。在留守儿童比较多的地方建立大的经济实体,让父母回到家乡打工同时照顾孩子。但这一方法需要假以时日,不是一时能够做成,所以政府在关注经济均衡发展的同时,政府和民间也需要采取其他措施来切实关爱留守儿童。

 

     当问及对公益慈善事业的建议,俞敏洪对《公益时报》记者说:“我觉得应该开放个人慈善基金,而且开放力度要比较大。从个人发起到可以直接募集的公募基金没有几个,像李连杰花了很多年的时间,最后才拿到地方性的公募。如果政策放开,我也非常愿意有自己的慈善基金。我们现在在企业内部有这样的基金,但这样只能是私募,只能靠自己的实力。未来我们还会依赖自己的实力来做慈善活动。”

 

政协委员  俞敏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