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社会组织十件大事2023-01-16为更好地盘点2022年度工作,展示社会组织风貌,激发和引领广大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按照“突出政治性、体现重要性、注重导向性、兼顾全面性”的原则,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推选出“2022年社会组织十件大事”(以时间为序)。1.习近平总书记出席社会组织活动并作重要指示(全年综合,政治类)4月2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携手迎战挑战,合作开创未来》的主旨演讲,倡议各国将亚洲打造成为世界的和平稳定锚、增长动力源、合作新高地。7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世界互联网大会国际组织成立致贺信,希望世界互联网大会以对话交流促进共商,以务实合作推动共享,为全球互联网发展治理贡献智慧和力量。12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致信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成立30周年,希望学会能激励人们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更好凝聚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2.社会组织积极助力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作用类)2月4日至20日、3月4日至13日,2022年北京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和北京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分别如期举办。全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作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这两次体育盛会中,如援建华侨冬奥冰雪博物馆、制作颁奖花束、进行场地勘察、督导和技术指导、组织志愿者开展全方位服务、开展丰富多样的群众宣传活动等。在冬奥会冬残奥会的筹办和举办过程中,社会组织展现了服务冬奥、宣传冬奥的担当和能力。3.社会组织积极助力乡村振兴(作用类)2月15日,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响应中央号召、扛起使命担当,立足自身宗旨和业务范围,投身乡村振兴战略的伟大实践,不断提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能力。5月7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制订《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任务重点,即结对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开展社会组织乡村行活动。6月8日,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动员全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事业中来。4.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章立制(规制类)5月初,经中央批准,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印发《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对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审批机制、程序要求、禁止情形、监管体制、违规处置、荣誉撤销等作出全面规定,为加强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提供了制度遵循。5.社会组织名称及标识管理建章立制(规制类)6月2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政策规定,将挤压各种假冒、仿冒、捏造社会组织名称、标识的行为,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网上活动空间,保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6.社会组织积极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作用类)7月8日,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聚焦推动社会组织开发就业岗位、提供灵活就业、稳定就业岗位、搭建就业平台、参与就业培训,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各地民政部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文件、发出倡议、组织活动,共同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经初步统计,6月至8月,全国社会组织共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布招聘岗位约11.3万个,实际招聘8.5万余人;设立就业见习岗位约5.9万个,实际招收4.3万余人;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活动近1.4万场,推动11万余家会员单位发布招聘岗位约55万个。7.社会组织数字化服务平台发挥作用(平台类)由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广东省江西商会和广州凯迪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广东省社会组织数字化服务平台,相继推出秘锋数字办公管理系统、会务活动配套系统、云会甄选电商板块、商务社交生态社区、锦鲤线上招商板块,整体架构能够满足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需求。自7月正式面向广东省社会组织以来,数字化服务平台已入驻社会组织1000多家,触达会员单位50多万家,入驻社会组织近八成来自广东省,江西、福建、湖南、湖北、海南、北京、山东等地也有社会组织咨询并入驻。8.民政部、中央文明办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作用类)8月6日,为进一步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助力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促进落实《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民政部、中央文明办印发《关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通知》,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生活、了解群众需求、服务灵活高效等优势,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平台,以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引领广大群众进一步涵养家国情怀、厚植信仰信念、提高文明素养、提升精神风貌,助力培育互帮互助、和谐和睦、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新时代社区文明新风尚。9.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策类)8月23日,为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国务院同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1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工作。10.党的二十大对社会组织发展提出新要求(政治类)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开幕,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报告提出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等要求,为社会组织发展指明方向。来源:中国社会报
-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开展“情暖新春 共护未来”2023年寒假春节期间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2023-01-06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近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情暖新春 共护未来”2023年寒假春节期间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强走访探视和摸底排查、督促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期间关爱工作、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做好救助帮扶和临时监护等工作、做好生活居住环境安全检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等七个方面,对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通知》要求,各地要统筹基层工作力量,对本地区困境儿童进行走访探视,重点了解儿童监护或委托照料状况、健康情况、寒假春节期间儿童去向和面临困难问题等,针对困境儿童的实际困难,明确专人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各类信息沟通渠道畅通,保证儿童在遇到困难时能够及时得到关爱服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宣讲,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督促指导困境儿童监护人或受委托照料人认真履行监护主体责任或委托照料职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对困境儿童的生活、居住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用电、用气、用水、消防和食品安全,检查防寒保暖等基本生活保障情况。《通知》强调,各地要确保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对象;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纳入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按照当地党委和政府以及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将困境儿童纳入当地医疗保障体系关注的重点对象范围,加强疫情防控和救治服务保障。组织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为困境儿童开展爱心陪伴、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试等关爱服务活动。《通知》指出,各地要用心用情用力扎实做好关爱服务工作,确保困境儿童温暖过冬、幸福过节。要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调度,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打造品牌项目,真正让困境儿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文件时,要将做好寒假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作为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相关文件: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情暖新春 共护未来”2023年寒假春节期间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的通知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
民政部发布202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与儿童福利工作相关的有哪些?2023-01-06来源: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相关文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
-
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拟命名名单公示2023-01-04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民函〔2021〕68号)要求,经逐级推荐、严格审核,拟将北京市西城区等131个县(市、区、旗)命名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3日至1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命名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监督电话:010-58123292、58123295、58123293(传真);电子邮箱:gwywbbmshch@163.com。来信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100721)附件: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拟命名名单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月3日附件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拟命名名单(共131个)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平谷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河北省广平县河北省宁晋县河北省顺平县河北省三河市河北省枣强县山西省沁县山西省阳城县山西省闻喜县山西省静乐县山西省大宁县内蒙古自治区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辽宁省凤城市辽宁省凌海市辽宁省辽阳县吉林省农安县吉林省辉南县吉林省梅河口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黑龙江省铁力市黑龙江省同江市黑龙江省勃利县上海市黄浦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江苏省张家港市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江苏省兴化市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浙江省海盐县浙江省常山县安徽省肥东县安徽省肥西县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安徽省含山县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安徽省金寨县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福建省将乐县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江西省莲花县江西省共青城市江西省遂川县江西省樟树市江西省乐安县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山东省滕州市山东省寿光市山东省泗水县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山东省齐河县山东省冠县山东省无棣县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河南省宜阳县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河南省沁阳市河南省长葛市河南省舞阳县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河南省确山县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湖北省竹溪县湖北省当阳市湖北省汉川市湖北省潜江市湖南省韶山市湖南省武冈市湖南省临澧县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湖南省双峰县湖南省吉首市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广东省大埔县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庆市北碚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四川省邛崃市四川省合江县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四川省射洪市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四川省华蓥市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省普安县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南省宜良县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云南省泸西县云南省文山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陕西省千阳县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陕西省神木市陕西省石泉县甘肃省永登县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青海省共和县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
-
更好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聚焦慈善法修订草案四大看点2022-12-28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我国现行慈善法自2016年施行以来,在保护慈善参与者权益、规范慈善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背景下,慈善被赋予新的功能定位。 与此同时,慈善领域日渐出现慈善组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监管制度机制不完善、一些慈善创新形式缺乏有效规范等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都对加强慈善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27日,慈善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立法为更好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提供更充分的法治保障。 看点一:新设应急慈善专章 新设应急慈善专章是此次慈善法修改的一大亮点。 近年来,慈善在应对突发事件特别是新冠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原则不明、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修订草案对此进行了回应。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中一些慈善组织存在慈善款物募集和使用情况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修订草案对应急状态下募捐信息公开作出更严格规定,要求在应急处置与救援阶段至少每五日公开一次募得款物的接收、分配、使用情况。 此外,为畅通捐赠物资的分配送达等,修订草案还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应急慈善工作需要,为捐赠款物分配送达提供便利条件;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积极支持各类应急慈善活动,为捐赠款物分配送达、信息统计等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谢琼表示,修订草案增设应急慈善专章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慈善事业的应急机制,更充分发挥慈善力量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修订草案对慈善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等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这就需要慈善组织在平时就不断提升资源协调调配、信息公开等能力。 看点二: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慈善” 近年来,互联网募捐活动蓬勃发展。民政部相关数据显示,通过互联网募捐的款项近几年每年增长率均超过20%。 修订草案总结近年来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责任,并对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活动予以规范。 修订草案提出,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展示、捐赠支付、捐赠使用情况查询等服务。修订草案同时明确,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不得在公开募捐信息页面插入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链接。 此外,针对近年来个人求助活动平台规模化发展、纠纷时有发生的新情况,修订草案回应社会各界加强网络个人求助治理的呼声,在附则中新增关于个人求助和个人求助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规定。 修订草案明确,个人为了解决本人或者家庭的困难向社会发布求助信息的,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求助信息真实性审查义务。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名认为,近年来,个人求助活动大量涌现,个人求助平台特别是个人大病求助平台活动频繁、筹款数目巨大,实际起到公开募捐作用。此次修订草案将个人求助纳入法律规范之中,填补了网络个人求助法治空白。 看点三:充实慈善信托有关制度 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近年来,我国慈善信托数量及规模实现平稳增长。中国慈善联合会首次与中国信托业协会联合发布的《2021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慈善信托备案达773单,财产规模达39.35亿元。 此次修订草案对慈善信托制度进行了系统完善。 修订草案明确委托人不得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为受益人,确保慈善信托的慈善性质;明确除信托文件规定外,受托人不得自行辞任,稳定慈善信托运行。 为加强慈善信托内部监督,修订草案对原规定进行修改,由“慈善信托的委托人根据需要,可以确定信托监察人”,修改为“慈善信托应当设置信托监察人”。 修订草案还强化了对慈善信托的优惠扶持,增加设立慈善信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的专门规定。 谢琼认为,慈善信托作为一种新型慈善活动,近年来越来越为人所熟知,慈善信托数量及规模也不断扩大。修订草案进一步完善慈善信托制度,全面规范慈善信托运作,是对慈善信托发展现状的回应,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其良性发展。 看点四:进一步完善慈善监管机制 修订草案在对慈善活动的综合监管和行业指导方面予以加强。 修订草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慈善活动综合监管。在明确民政部门的全面监管职责基础上,修订草案新增工信、公安、财税、审计、网信、银保监等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 针对慈善活动面广线长的特点,修订草案增加科教文卫体、应急、生态环境、医疗保障等行业管理部门指导、管理和服务本行业慈善活动的职责。 此外,修订草案新增了约谈负责人、工作人员等手段,进一步丰富了监管措施。明确对其他慈善活动参与者的会同调查机制,确保有效监管。 在细化、强化法律责任方面,修订草案重点完善了募捐活动违法的法律责任,增加吊销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等处罚方式,提高法律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谢琼认为,大众因为慈心善爱参与慈善活动,一旦发生负面事件,将会严重影响慈善行业公信力。修订草案相关规定提高了监管效率,增加了违法成本,有利于引导各类慈善力量规范、健康发展。(来源:新华网,记者高蕾、丁小溪、孙少龙、范思翔)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12-26党的二十大发出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号召。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事关党和人民事业千秋万代,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北京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市委、最高检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系列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为新时代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为全面展示北京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准确把握未成年人保护的新形势,深化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加自觉承担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系统梳理了2021年全市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履职情况,结合近年来的业务数据分析了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趋势,总结了北京检察机关在贯彻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理念、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以及以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推动未检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形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向社会大众全面展示2021年北京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效。白皮书显示,2021年北京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12人,受理审查起诉29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4人,不批准逮捕202人,不捕率为63.92%,提起公诉108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起诉人数),不起诉16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人数),不诉率为58.82%,附条件不起诉90人,附条件不起诉率为31.14%。办案中注重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刑事司法政策,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同比分别增加10.16、10.78、9.09个百分点,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275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6.5%,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57人,经审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47人。落实双向保护,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推进“一站式”取证办案场所及检警合作机制建设,为13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额总计75万余元,为46名未成年人提供小额爱心救助,开展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28人次,心理疏导73人次,协助生活安置13人次,帮助纳入社会救助38人次,协助转学2人,帮助重返校园2人。与此同时,北京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74人,受理审查起诉48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81人,提起公诉413人。2021年,北京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未成年人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6件,办案数量比2017年提升了115%。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关注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情形,妥善进行监护干预,办理撤销监护权案件24件,较2020年上升140%。积极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共制发“督促监护令”86份,其中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制发68份,向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制发18份。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4件,其中支持撤销监护资格案件9件,其他支持起诉案件5件,涉及未成年人人身权、健康权、抚养费等,支持起诉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特征。北京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案件70件,涉及旅馆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有关场馆未落实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政策、书店出售暴力血腥少儿图书、儿童用品包含低俗色情信息、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幼儿园无证招生办学、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经营、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平台未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等多个领域,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5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6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件。全市三级检察院共同开展的督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北京检察机关依托法治副校长队伍,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21年全市共有309名检察人员在273所普通中小学、57所其他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检察长21名,其他检察人员257名,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774场次,师生参与活动总计1500余万人次(包括网络直播观看人次)。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利用区域优势资源,创新法治教育形式,灵活运用普法讲座、辩论赛、模拟法庭、线上课堂、微视频、参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等方式,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内容,提升宣传教育工作质量,形成了“西检杯”“四叶草”等一批具有首都特色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品牌。北京检察机关还积极携手四川检察机关,联合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组成法治宣讲团队,走进四川大凉山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成长”宣讲活动,五天行走四川三县十余个乡镇,开展法治讲座24场次,发放宣传单3500份,覆盖学校22所,受众师生1万余人。孩子就是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北京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综合司法保护。来源: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
孩子感染新冠后如何帮他们缓解鼻塞、咳嗽等不适?试试这些方法→2022-12-21如果您“阳”了今天进展到哪个阶段了?在发烧还是已经开始“宝鹃嗓”“吞刀片”“水泥鼻”了?教您一些方法缓解症状不适!↓↓↓如果是孩子身体出现发烧、鼻塞、呕吐等症状家长会格外焦心下面这些专门针对儿童的缓解症状方法可以试试减轻鼻塞用生理盐水滴鼻子,稀释鼻涕。每个鼻孔中分别滴入数滴生理盐水,然后用吸鼻器吸出来,有助于3个月以下的孩子缓解鼻塞症状。使用雾化加湿器。有助于湿润空气,通畅呼吸。但要注意定期清洗。帮助排痰让孩子趴在你的膝盖上,面朝下,空掌轻叩孩子的背部。或者让孩子坐在你的大腿上,身体倾斜30°,同样方法轻叩孩子背部。另外,在房间里使用雾化加湿器也有助于孩子排痰。止咳服用蜂蜜。2~5岁的孩子每次半茶匙,6~11岁的孩子每次1茶匙,12岁以上每次2茶匙。如果睡前服用蜂蜜,记得服后要刷牙。1岁以内的孩子不宜服用蜂蜜。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止咳滴剂或润喉糖,以缓解咽喉不适。家长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方法只适用于4岁以上的孩子,并且止咳滴剂不可过量服用。退烧6个月以下的孩子可以服用对乙酰氨基酚,6个月以上的孩子家长可选择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要按照孩子年龄和体重服用正确剂量的退烧药。不要服用阿司匹林退热,因为阿司匹林有可能导致瑞氏综合征(一种罕见的影响肝脏和大脑的严重疾病)。止吐新冠感染后呕吐主要采取对症治疗。首先要清淡饮食,避免刺激性食物进一步损伤胃肠道黏膜,不要吃油腻食物加重消化负担。以稀软食物为主,可以采取少食多餐的喂养方式。反酸、呕吐症状严重时可以口服黏膜保护剂缓解症状。如果出现因严重呕吐完全不能进食、呕血等情况需要及时到医院就诊。止泻和其他原因腹泻的治疗一样,新冠病毒感染后出现腹泻可以服用益生菌、蒙脱石散等止泻药物对症治疗。预防脱水是腹泻治疗的关键,而且在发热时也强调需要补充足够的水分。因此在发热或/和腹泻期间可以服用口服补液盐III溶液治疗,如果发生脱水且口服补液无好转,建议家长带患儿来医院输液治疗。来源:中国教育报微信公众号
-
隐秘角落的“恶”为何屡治不绝?记者调查校园欺凌问题2022-12-20近期发生了多起耸人听闻的校园欺凌事件:四川绵阳,一名13岁女生被另外几名女生轮番扇耳光、用脚踩头,施暴者边打边威胁“不准报警、告家长”;河南鹤壁,一名16岁女生长期遭受校园欺凌,施暴者还与他人视频通话炫耀,被欺凌女生几乎精神失常;江西南昌,一女生被多名学生扒掉裤子,并被逼迫喝下不明黄色液体……校园欺凌,一直在某个成年人看不见的角落隐秘地发生。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统校园欺凌以更激烈的图片或视频形式暴露在人们面前,新兴的网络欺凌充斥社交平台或网络贴吧,这些发生在隐秘角落里的“恶”令人愤慨。对于校园欺凌,社会并不缺少关注度,相关治理也一直在路上,却屡治不绝,治理难点何在?如何才能有效制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围绕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一天傍晚,放学回家的路上,初二学生王琳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走在前面的几个女生斜着眼睛齐刷刷地扭过头来……和所有校园欺凌事件一样,就因为这样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王琳陷入了噩梦般的境地。 她的作业本被涂抹得乱七八糟,文具经常不见,被迫唱粗俗的歌、跳奇怪的舞,还时不时被揍;她被羞辱、被孤立,欺负她的人甚至强迫她去超市里偷东西。她向同学求助,可大家担心惹火烧身,老师也没有察觉出她的异常。慢慢地,王琳变得越来越孤僻,最后患上了抑郁症。 第二学期,王琳转学了,可关于她的传闻依然不少:“和几个男生从厕所里走了出来”“和××去游戏厅玩了一个通宵”……想起彼时遭遇,如今已成年的她仍然会打寒噤。“心灵的伤害可能用一生的时间都无法愈合。”王琳对《法治日报》记者如是说。 和王琳有着相似遭遇的人并不鲜见。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校园欺凌事件见诸报端,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关于校园欺凌,多位受访专家称,其不同于发生在学校里的短暂暴力行为,而是一种“长期的、持续的、隐秘的、难以直接察觉的”精神伤害。正因为如此,面对欺凌,那些被逼入绝境的孩子往往无法与同学、老师、父母等正常交流;另一方面,一些被欺负的孩子成了新的施暴者。这些涉事的孩子到底怎么了?该如何减少乃至杜绝此类事件?校园欺凌频频发生严重危害身心健13岁的李小丸遭受欺凌,是因为她的外貌。去年初,她从外省转入广东省某中学就读,成了班里几位女同学的眼中钉。她们逮住机会就嘲笑她“胖”“丑”,还故意将她的物品弄乱或是藏起她的文具。 起初,李小丸安慰自己“没关系,不在意就是了”。可那些女生变本加厉,日复一日在宿舍捉弄她,还联合班上的男同学一起羞辱她,说她“长这么丑怎么好意思活着”等,有时甚至会拉扯、推撞她。 因害怕被报复,李小丸不敢将这些事情告诉老师和父母,变得郁郁寡欢,成绩直线下降。父母觉察到异常后,反复追问原因,她避而不答。直到有一次被围殴后,李小丸写了一张“活着没有意义,死亡是解脱”的纸条给老师,这才事发。 与李小丸的沉默不同,来自湖南邵阳的吴勇被欺凌后选择了以暴制暴,甚至成了新的施暴者。 书本被尿,书桌里被塞满垃圾,自行车轮胎被人故意戳破,被逼着脱了鞋在小便池里踩着尿走……读高一时被虐3个月后,吴勇选择了反抗。一次课间,四五个同学将吴勇围在学校的自行车棚内欺凌,吴勇忍无可忍冲出包围回到家抄起菜刀返回学校,踢开教室门冲向那几名欺负他的同学。此后,他成了班里的“二把手”,还参与了数起围殴事件。 “旁人永远无法体验那种孤立无助的沮丧感。班里那些所谓的好学生冷眼旁观,我只有变凶变强大,才能保护自己。”回忆那段经历,吴勇至今觉得既痛彻心扉又懊悔不已。 根据2018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一份报告,欺凌是校园内最常见的暴力形式之一,全世界13至15岁的学生中有三分之一以上遭到欺凌,其中近30%的学生不会反抗。 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近年来,关于校园欺凌的新闻层出不穷,涉事学生的年纪也越来越小。如今年7月,贵州省遵义市某小学发生一起欺凌事件,网络视频显示,施暴的两名女生将受害女孩堵在楼梯口和角落处,不断扇受害者耳光,还击打她的头部,嘴里不断骂着脏话。 “低龄化、隐蔽性是近年来校园欺凌呈现的新特征。”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海涛长期关注这一问题,他发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因抢钱而打人骂人的现象逐渐减少,关系欺凌、语言欺凌、网络欺凌日益增加,比如几个同学联合起来孤立某一个同学,或者对其辱骂、讥讽,而网络欺凌因网络传播带来的破坏力更大。 校园欺凌带来的影响是深远而巨大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静思告诉记者,那些童年时期曾被欺凌过的孩子,长大后会遇到更大的心理困扰,存在抑郁、焦虑、认知障碍甚至自杀风险。 “欺凌对受害者所造成的压力‘写入’潜意识中,启动心理或生理应激,引发对情绪和环境的敏感性,甚至导致迁延不愈的心身疾病。这些早年出现在生活中的痛苦征兆若是没有被治疗,长大后也可能会成为心理问题的重要来源。此外,一个人一开始遭受到欺凌,若未得到有效遏制,可能会带来更多来自同伴或成人的伤害,严重的欺凌行为很可能会制造一个持续一生的受害循环,对于他人和自我认知的‘变形定位’也可能影响到生活的更多领域。”李静思说。 而实施严重欺凌的学生,如果没有得到有效教育和管控,也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显示,2017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人数分别为4157人、2785人、1667人、583人、581人。部分学校息事宁人老师缺乏相关培训校园欺凌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多位受访专家指出,除了青少年自身的成长特点外,家庭环境、校园环境、社会环境都是背后的推动因素。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分析,无论是校园欺凌的施暴者还是受害者,他们在遇到问题时都表现得缺乏理性思考。施暴者通过欺凌发泄心中的怨恨,以此消除自身挫折感,或是利用暴力行为证明自己的存在,获得成就感;而受害者往往不知道如何求助,一些孩子被欺负后不敢吭声、反抗,一是害怕欺凌者实行报复,二是不想惊动家长,把事情闹大,可越这样越容易被欺负。 “面对校园欺凌,有的学校选择息事宁人,有的学校缺乏相关规范,对于制止校园欺凌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到实处。”皮艺军说。 任海涛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家庭、学校缺乏关于校园欺凌的教育,学生不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也不知道欺凌发生后去找谁。甚至在某些地方,学校明明已经发现有校园欺凌现象,却还要掩盖,因为担心“一旦认定为校园欺凌,在文明城市建设中会被一票否决”。 “校园是外部社会的缩影,是成人世界的映射,更是教育环境的直接反映,而学校则多在欺凌行为发生后才介入。另外,一些学校采取的处理方式太传统,以批评、处分欺凌者为主,没有试图去系统了解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的关系,以及欺凌行为背后的成因,甚至在某些学校,老师也用打骂的方式教育学生。”任海涛说。 广东省某中学老师汪希对此深有体会。她注意到,学校对于校园欺凌的重视度不够,老师们对于此类现象有点避而不谈或不太关注,且缺乏相关培训,老师们不能第一时间发现此类现象,即使发现了,也没有很好的办法去调和处理,甚至不能理解欺凌双方的处境,这也导致一些学生遭受欺凌后不愿意求助于老师。 吴勇回忆说,有一次被欺凌后他曾试图向老师求助,可老师只甩给他一句话“苍蝇不叮无缝蛋,一个巴掌拍不响”。吴勇听后备受打击,从此再也没有和老师沟通过。 “有研究发现,欺凌者和被欺凌者中的大部分来自过于溺爱的家庭或过于严厉的家庭以及过于忽视孩子的家庭,这样的亲子关系会使孩子的人际交往能力和自我认知异于常态,如认为自己过于强大、唯我独尊或认为自己过于软弱、遇事无力反抗。”李静思说,校园欺凌虽然发生在孩子之间,却也是成年人的问题,成年人出于某些原因常会对不利于自己的事情选择漠视,或者拖着不去解决,这就是数十年来欺凌现象未见收敛的罪魁祸首。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期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中,施暴者“报警也没用”“我们都没成年”等话语触目惊心。 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王文生说,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修正,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施暴者强调自己未成年,明显存在无知侥幸心理,这更加说明了校园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存界定发现举证难学生认知比较模糊早在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就曾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对各地各校(含中职学校、民办学校)进行为期9个月的学生欺凌专项治理。 近年来,对校园欺凌的整治也在不断加码。 2017年12月,教育部联合公安部等11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判定标准、预防、惩戒措施等,建立了培训、考评、问责处理等长效机制。 2018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办公电话和实施方案,细化实施学生欺凌防治各项措施。 2020年10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通过,其中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 一直以来,相关部门及社会舆论对校园欺凌现象保持高度关注,可为何校园欺凌仍然屡屡发生?其治理难点何在? 受访的业内人士和专家分析,认定难、发现难、举证难是主要原因。 “目前缺乏科学的、权威的分类方式,究竟什么样的行为能被认定为校园欺凌,其与同学之间的打闹、青春期的恶作剧有何不同,这些都需要科学认定。”皮艺军说,首先是手段上的分类,其次是危害性认定,是身体伤害、财产损害还是精神伤害,危害程度如何,需要专业性的评估。 他告诉记者,目前对伤害后果的认定,主要看身体受伤程度,往往无视对未成年人心理和精神层面的伤害。比如,欺凌者孤立、嘲讽、歧视被欺凌者,鉴定后可能没有任何轻微伤,却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 汪希也注意到,在实际处理中,除了非常明显的暴力行为,如果学生不主动报告,老师就只能凭执教经验进行判断。她希望出台更清晰的校园欺凌认定标准,因为欺凌的认定标准不一,会导致惩罚不一,影响整体治理效果。 今年14岁的初二学生张强就读于江苏省某中学,他见过不少高年级同学抢夺低年级同学的玩具、食物等现象。他所在班级有一名男生经常强迫同学为其洗袜子、买饭等,“如果不听他的话,就会挨揍”。 “这些人通常将施暴地点选在宿舍、厕所等隐蔽的场所,还有人负责放哨,他们会在老师到来之前提前结束。有的看见老师来了,还会假惺惺地对被欺凌的同学表示关心。被欺凌对象往往是瘦弱胆小的同学,也不敢声张,更不敢和老师说,怕被报复。”张强说。 记者注意到,虽然不少学校对防止校园欺凌进行过宣传,但一些学生仍然没有特别清晰的概念。 对于有同学强迫他人为其洗袜子、买饭等行为,张强觉得这只能算是“欺负”,“没有动手,应该就谈不上欺凌,老师给我们看的视频或图片中的行为要恶劣很多”。建完整反欺凌制度依法开展长效治理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对何为校园欺凌作了进一步列举。 如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恶意排斥、孤立他人,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等,都可认定为构成欺凌。 在汪希看来,这一规定可以让老师与学生增加对“校园欺凌”的理解,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学校应该据此细化相关规则,规范处理,让欺凌没有模糊地带。 受访专家提出,可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委员由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区居民代表、教育和心理等领域的社会专业人士共同组成,负责对校园欺凌的调查、认定、处理。 “学校要建立完整的反欺凌制度,设置专门机构,定期开展反欺凌教育,公布投诉邮箱和电话,配置专业的心理老师,使得校园欺凌在出现微小征兆时就得到有效遏制和处理。同时,在预防欺凌、处置欺凌和跟踪欺凌治理的过程中,要有完整的预案制度。”任海涛说,建立防范校园欺凌长效机制,从发现到惩罚,都应当纳入法治框架中。 皮艺军则建议,要营造“校园欺凌零容忍”的氛围,欺凌他人的学生要当着全班同学去反思,让家长向被欺凌的学生当众道歉,消除影响。欺凌他人的孩子或许也有被欺凌的经历,他们的内心很弱小,想用功利方式获得虚假的友谊。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有欺凌别人的行为,首先必须明确表达这是不对的,告诉孩子要理解别人的感受,同时反思自己的教育。 “解决少年出现的问题,这是社会的责任。”皮艺军呼吁,学校应该制定一个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校园公约,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做,以规则治校,形成全员参与抵制校园欺凌、不做旁观者的氛围。 李静思认为,校园欺凌中的旁观者行为能够通过早期同理心的培养得以改善。所以老师、父母可以通过鼓励孩子心存正义,在某个情境设身处地培养其同理心,让其知道如何既能保护自己又能保护他人,比如孩子看到别人被取笑或受到不友善对待时,让他换位思考“如果是你,你希望朋友们如何帮助你呢”? 汪希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提出,学校可实行老师全天候值班制度,从制度上压缩校园欺凌的空间。“虽然教育很重要,但有些学生出现问题的成因比较复杂,其背后的家庭因素也要考虑到,此外对于一些学校难处理的严重情形,也需要法律明确。” 曾遭受过欺凌也欺凌过别人的吴勇建议,要从学校、社会、家庭多维度去制止校园欺凌。在学校,老师要尽可能地关注每个学生的状况,单独问问班里的孩子有谁常被欺负;回到家,家长要关注孩子进入一个年级后的精神状态,倾听孩子在学校遇到的委屈;在校外,社会人士遇到欺凌事件要伸出援手,是否可以出台奖惩措施,加大对施暴者监护人以及承担监护责任的机构的侵权索赔力度,同时对制止校园欺凌的人进行奖励? “欺凌就像一场对学生、家庭、学校、社会的考试,都不及格时才会产生。”吴勇说。(文中受访学生均为化名) 来源|法治日报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文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