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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发布202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与儿童福利工作相关的有哪些?2023-01-06来源: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相关文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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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拟命名名单公示2023-01-04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民函〔2021〕68号)要求,经逐级推荐、严格审核,拟将北京市西城区等131个县(市、区、旗)命名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3日至1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命名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监督电话:010-58123292、58123295、58123293(传真);电子邮箱:gwywbbmshch@163.com。来信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100721)附件: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拟命名名单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月3日附件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拟命名名单(共131个)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平谷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河北省广平县河北省宁晋县河北省顺平县河北省三河市河北省枣强县山西省沁县山西省阳城县山西省闻喜县山西省静乐县山西省大宁县内蒙古自治区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辽宁省凤城市辽宁省凌海市辽宁省辽阳县吉林省农安县吉林省辉南县吉林省梅河口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黑龙江省铁力市黑龙江省同江市黑龙江省勃利县上海市黄浦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江苏省张家港市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江苏省兴化市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浙江省海盐县浙江省常山县安徽省肥东县安徽省肥西县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安徽省含山县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安徽省金寨县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福建省将乐县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江西省莲花县江西省共青城市江西省遂川县江西省樟树市江西省乐安县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山东省滕州市山东省寿光市山东省泗水县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山东省齐河县山东省冠县山东省无棣县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河南省宜阳县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河南省沁阳市河南省长葛市河南省舞阳县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河南省确山县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湖北省竹溪县湖北省当阳市湖北省汉川市湖北省潜江市湖南省韶山市湖南省武冈市湖南省临澧县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湖南省双峰县湖南省吉首市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广东省大埔县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庆市北碚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四川省邛崃市四川省合江县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四川省射洪市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四川省华蓥市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省普安县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南省宜良县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云南省泸西县云南省文山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陕西省千阳县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陕西省神木市陕西省石泉县甘肃省永登县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青海省共和县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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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聚焦慈善法修订草案四大看点2022-12-28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我国现行慈善法自2016年施行以来,在保护慈善参与者权益、规范慈善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背景下,慈善被赋予新的功能定位。 与此同时,慈善领域日渐出现慈善组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监管制度机制不完善、一些慈善创新形式缺乏有效规范等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都对加强慈善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27日,慈善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立法为更好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提供更充分的法治保障。 看点一:新设应急慈善专章 新设应急慈善专章是此次慈善法修改的一大亮点。 近年来,慈善在应对突发事件特别是新冠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原则不明、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修订草案对此进行了回应。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中一些慈善组织存在慈善款物募集和使用情况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修订草案对应急状态下募捐信息公开作出更严格规定,要求在应急处置与救援阶段至少每五日公开一次募得款物的接收、分配、使用情况。 此外,为畅通捐赠物资的分配送达等,修订草案还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应急慈善工作需要,为捐赠款物分配送达提供便利条件;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积极支持各类应急慈善活动,为捐赠款物分配送达、信息统计等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谢琼表示,修订草案增设应急慈善专章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慈善事业的应急机制,更充分发挥慈善力量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修订草案对慈善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等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这就需要慈善组织在平时就不断提升资源协调调配、信息公开等能力。 看点二: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慈善” 近年来,互联网募捐活动蓬勃发展。民政部相关数据显示,通过互联网募捐的款项近几年每年增长率均超过20%。 修订草案总结近年来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责任,并对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活动予以规范。 修订草案提出,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展示、捐赠支付、捐赠使用情况查询等服务。修订草案同时明确,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不得在公开募捐信息页面插入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链接。 此外,针对近年来个人求助活动平台规模化发展、纠纷时有发生的新情况,修订草案回应社会各界加强网络个人求助治理的呼声,在附则中新增关于个人求助和个人求助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规定。 修订草案明确,个人为了解决本人或者家庭的困难向社会发布求助信息的,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求助信息真实性审查义务。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名认为,近年来,个人求助活动大量涌现,个人求助平台特别是个人大病求助平台活动频繁、筹款数目巨大,实际起到公开募捐作用。此次修订草案将个人求助纳入法律规范之中,填补了网络个人求助法治空白。 看点三:充实慈善信托有关制度 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近年来,我国慈善信托数量及规模实现平稳增长。中国慈善联合会首次与中国信托业协会联合发布的《2021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慈善信托备案达773单,财产规模达39.35亿元。 此次修订草案对慈善信托制度进行了系统完善。 修订草案明确委托人不得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为受益人,确保慈善信托的慈善性质;明确除信托文件规定外,受托人不得自行辞任,稳定慈善信托运行。 为加强慈善信托内部监督,修订草案对原规定进行修改,由“慈善信托的委托人根据需要,可以确定信托监察人”,修改为“慈善信托应当设置信托监察人”。 修订草案还强化了对慈善信托的优惠扶持,增加设立慈善信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的专门规定。 谢琼认为,慈善信托作为一种新型慈善活动,近年来越来越为人所熟知,慈善信托数量及规模也不断扩大。修订草案进一步完善慈善信托制度,全面规范慈善信托运作,是对慈善信托发展现状的回应,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其良性发展。 看点四:进一步完善慈善监管机制 修订草案在对慈善活动的综合监管和行业指导方面予以加强。 修订草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慈善活动综合监管。在明确民政部门的全面监管职责基础上,修订草案新增工信、公安、财税、审计、网信、银保监等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 针对慈善活动面广线长的特点,修订草案增加科教文卫体、应急、生态环境、医疗保障等行业管理部门指导、管理和服务本行业慈善活动的职责。 此外,修订草案新增了约谈负责人、工作人员等手段,进一步丰富了监管措施。明确对其他慈善活动参与者的会同调查机制,确保有效监管。 在细化、强化法律责任方面,修订草案重点完善了募捐活动违法的法律责任,增加吊销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等处罚方式,提高法律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谢琼认为,大众因为慈心善爱参与慈善活动,一旦发生负面事件,将会严重影响慈善行业公信力。修订草案相关规定提高了监管效率,增加了违法成本,有利于引导各类慈善力量规范、健康发展。(来源:新华网,记者高蕾、丁小溪、孙少龙、范思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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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12-26党的二十大发出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号召。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事关党和人民事业千秋万代,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北京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市委、最高检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系列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为新时代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为全面展示北京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准确把握未成年人保护的新形势,深化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加自觉承担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系统梳理了2021年全市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履职情况,结合近年来的业务数据分析了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趋势,总结了北京检察机关在贯彻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理念、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以及以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推动未检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形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向社会大众全面展示2021年北京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效。白皮书显示,2021年北京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12人,受理审查起诉29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4人,不批准逮捕202人,不捕率为63.92%,提起公诉108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起诉人数),不起诉16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人数),不诉率为58.82%,附条件不起诉90人,附条件不起诉率为31.14%。办案中注重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刑事司法政策,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同比分别增加10.16、10.78、9.09个百分点,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275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6.5%,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57人,经审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47人。落实双向保护,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推进“一站式”取证办案场所及检警合作机制建设,为13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额总计75万余元,为46名未成年人提供小额爱心救助,开展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28人次,心理疏导73人次,协助生活安置13人次,帮助纳入社会救助38人次,协助转学2人,帮助重返校园2人。与此同时,北京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74人,受理审查起诉48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81人,提起公诉413人。2021年,北京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未成年人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6件,办案数量比2017年提升了115%。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关注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情形,妥善进行监护干预,办理撤销监护权案件24件,较2020年上升140%。积极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共制发“督促监护令”86份,其中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制发68份,向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制发18份。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4件,其中支持撤销监护资格案件9件,其他支持起诉案件5件,涉及未成年人人身权、健康权、抚养费等,支持起诉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特征。北京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案件70件,涉及旅馆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有关场馆未落实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政策、书店出售暴力血腥少儿图书、儿童用品包含低俗色情信息、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幼儿园无证招生办学、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经营、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平台未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等多个领域,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5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6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件。全市三级检察院共同开展的督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北京检察机关依托法治副校长队伍,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21年全市共有309名检察人员在273所普通中小学、57所其他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检察长21名,其他检察人员257名,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774场次,师生参与活动总计1500余万人次(包括网络直播观看人次)。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利用区域优势资源,创新法治教育形式,灵活运用普法讲座、辩论赛、模拟法庭、线上课堂、微视频、参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等方式,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内容,提升宣传教育工作质量,形成了“西检杯”“四叶草”等一批具有首都特色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品牌。北京检察机关还积极携手四川检察机关,联合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组成法治宣讲团队,走进四川大凉山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成长”宣讲活动,五天行走四川三县十余个乡镇,开展法治讲座24场次,发放宣传单3500份,覆盖学校22所,受众师生1万余人。孩子就是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北京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综合司法保护。来源: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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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感染新冠后如何帮他们缓解鼻塞、咳嗽等不适?试试这些方法→2022-12-21如果您“阳”了今天进展到哪个阶段了?在发烧还是已经开始“宝鹃嗓”“吞刀片”“水泥鼻”了?教您一些方法缓解症状不适!↓↓↓如果是孩子身体出现发烧、鼻塞、呕吐等症状家长会格外焦心下面这些专门针对儿童的缓解症状方法可以试试减轻鼻塞用生理盐水滴鼻子,稀释鼻涕。每个鼻孔中分别滴入数滴生理盐水,然后用吸鼻器吸出来,有助于3个月以下的孩子缓解鼻塞症状。使用雾化加湿器。有助于湿润空气,通畅呼吸。但要注意定期清洗。帮助排痰让孩子趴在你的膝盖上,面朝下,空掌轻叩孩子的背部。或者让孩子坐在你的大腿上,身体倾斜30°,同样方法轻叩孩子背部。另外,在房间里使用雾化加湿器也有助于孩子排痰。止咳服用蜂蜜。2~5岁的孩子每次半茶匙,6~11岁的孩子每次1茶匙,12岁以上每次2茶匙。如果睡前服用蜂蜜,记得服后要刷牙。1岁以内的孩子不宜服用蜂蜜。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止咳滴剂或润喉糖,以缓解咽喉不适。家长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方法只适用于4岁以上的孩子,并且止咳滴剂不可过量服用。退烧6个月以下的孩子可以服用对乙酰氨基酚,6个月以上的孩子家长可选择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要按照孩子年龄和体重服用正确剂量的退烧药。不要服用阿司匹林退热,因为阿司匹林有可能导致瑞氏综合征(一种罕见的影响肝脏和大脑的严重疾病)。止吐新冠感染后呕吐主要采取对症治疗。首先要清淡饮食,避免刺激性食物进一步损伤胃肠道黏膜,不要吃油腻食物加重消化负担。以稀软食物为主,可以采取少食多餐的喂养方式。反酸、呕吐症状严重时可以口服黏膜保护剂缓解症状。如果出现因严重呕吐完全不能进食、呕血等情况需要及时到医院就诊。止泻和其他原因腹泻的治疗一样,新冠病毒感染后出现腹泻可以服用益生菌、蒙脱石散等止泻药物对症治疗。预防脱水是腹泻治疗的关键,而且在发热时也强调需要补充足够的水分。因此在发热或/和腹泻期间可以服用口服补液盐III溶液治疗,如果发生脱水且口服补液无好转,建议家长带患儿来医院输液治疗。来源:中国教育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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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秘角落的“恶”为何屡治不绝?记者调查校园欺凌问题2022-12-20近期发生了多起耸人听闻的校园欺凌事件:四川绵阳,一名13岁女生被另外几名女生轮番扇耳光、用脚踩头,施暴者边打边威胁“不准报警、告家长”;河南鹤壁,一名16岁女生长期遭受校园欺凌,施暴者还与他人视频通话炫耀,被欺凌女生几乎精神失常;江西南昌,一女生被多名学生扒掉裤子,并被逼迫喝下不明黄色液体……校园欺凌,一直在某个成年人看不见的角落隐秘地发生。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统校园欺凌以更激烈的图片或视频形式暴露在人们面前,新兴的网络欺凌充斥社交平台或网络贴吧,这些发生在隐秘角落里的“恶”令人愤慨。对于校园欺凌,社会并不缺少关注度,相关治理也一直在路上,却屡治不绝,治理难点何在?如何才能有效制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围绕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一天傍晚,放学回家的路上,初二学生王琳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走在前面的几个女生斜着眼睛齐刷刷地扭过头来……和所有校园欺凌事件一样,就因为这样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王琳陷入了噩梦般的境地。 她的作业本被涂抹得乱七八糟,文具经常不见,被迫唱粗俗的歌、跳奇怪的舞,还时不时被揍;她被羞辱、被孤立,欺负她的人甚至强迫她去超市里偷东西。她向同学求助,可大家担心惹火烧身,老师也没有察觉出她的异常。慢慢地,王琳变得越来越孤僻,最后患上了抑郁症。 第二学期,王琳转学了,可关于她的传闻依然不少:“和几个男生从厕所里走了出来”“和××去游戏厅玩了一个通宵”……想起彼时遭遇,如今已成年的她仍然会打寒噤。“心灵的伤害可能用一生的时间都无法愈合。”王琳对《法治日报》记者如是说。 和王琳有着相似遭遇的人并不鲜见。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校园欺凌事件见诸报端,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关于校园欺凌,多位受访专家称,其不同于发生在学校里的短暂暴力行为,而是一种“长期的、持续的、隐秘的、难以直接察觉的”精神伤害。正因为如此,面对欺凌,那些被逼入绝境的孩子往往无法与同学、老师、父母等正常交流;另一方面,一些被欺负的孩子成了新的施暴者。这些涉事的孩子到底怎么了?该如何减少乃至杜绝此类事件?校园欺凌频频发生严重危害身心健13岁的李小丸遭受欺凌,是因为她的外貌。去年初,她从外省转入广东省某中学就读,成了班里几位女同学的眼中钉。她们逮住机会就嘲笑她“胖”“丑”,还故意将她的物品弄乱或是藏起她的文具。 起初,李小丸安慰自己“没关系,不在意就是了”。可那些女生变本加厉,日复一日在宿舍捉弄她,还联合班上的男同学一起羞辱她,说她“长这么丑怎么好意思活着”等,有时甚至会拉扯、推撞她。 因害怕被报复,李小丸不敢将这些事情告诉老师和父母,变得郁郁寡欢,成绩直线下降。父母觉察到异常后,反复追问原因,她避而不答。直到有一次被围殴后,李小丸写了一张“活着没有意义,死亡是解脱”的纸条给老师,这才事发。 与李小丸的沉默不同,来自湖南邵阳的吴勇被欺凌后选择了以暴制暴,甚至成了新的施暴者。 书本被尿,书桌里被塞满垃圾,自行车轮胎被人故意戳破,被逼着脱了鞋在小便池里踩着尿走……读高一时被虐3个月后,吴勇选择了反抗。一次课间,四五个同学将吴勇围在学校的自行车棚内欺凌,吴勇忍无可忍冲出包围回到家抄起菜刀返回学校,踢开教室门冲向那几名欺负他的同学。此后,他成了班里的“二把手”,还参与了数起围殴事件。 “旁人永远无法体验那种孤立无助的沮丧感。班里那些所谓的好学生冷眼旁观,我只有变凶变强大,才能保护自己。”回忆那段经历,吴勇至今觉得既痛彻心扉又懊悔不已。 根据2018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一份报告,欺凌是校园内最常见的暴力形式之一,全世界13至15岁的学生中有三分之一以上遭到欺凌,其中近30%的学生不会反抗。 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近年来,关于校园欺凌的新闻层出不穷,涉事学生的年纪也越来越小。如今年7月,贵州省遵义市某小学发生一起欺凌事件,网络视频显示,施暴的两名女生将受害女孩堵在楼梯口和角落处,不断扇受害者耳光,还击打她的头部,嘴里不断骂着脏话。 “低龄化、隐蔽性是近年来校园欺凌呈现的新特征。”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海涛长期关注这一问题,他发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因抢钱而打人骂人的现象逐渐减少,关系欺凌、语言欺凌、网络欺凌日益增加,比如几个同学联合起来孤立某一个同学,或者对其辱骂、讥讽,而网络欺凌因网络传播带来的破坏力更大。 校园欺凌带来的影响是深远而巨大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静思告诉记者,那些童年时期曾被欺凌过的孩子,长大后会遇到更大的心理困扰,存在抑郁、焦虑、认知障碍甚至自杀风险。 “欺凌对受害者所造成的压力‘写入’潜意识中,启动心理或生理应激,引发对情绪和环境的敏感性,甚至导致迁延不愈的心身疾病。这些早年出现在生活中的痛苦征兆若是没有被治疗,长大后也可能会成为心理问题的重要来源。此外,一个人一开始遭受到欺凌,若未得到有效遏制,可能会带来更多来自同伴或成人的伤害,严重的欺凌行为很可能会制造一个持续一生的受害循环,对于他人和自我认知的‘变形定位’也可能影响到生活的更多领域。”李静思说。 而实施严重欺凌的学生,如果没有得到有效教育和管控,也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显示,2017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人数分别为4157人、2785人、1667人、583人、581人。部分学校息事宁人老师缺乏相关培训校园欺凌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多位受访专家指出,除了青少年自身的成长特点外,家庭环境、校园环境、社会环境都是背后的推动因素。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分析,无论是校园欺凌的施暴者还是受害者,他们在遇到问题时都表现得缺乏理性思考。施暴者通过欺凌发泄心中的怨恨,以此消除自身挫折感,或是利用暴力行为证明自己的存在,获得成就感;而受害者往往不知道如何求助,一些孩子被欺负后不敢吭声、反抗,一是害怕欺凌者实行报复,二是不想惊动家长,把事情闹大,可越这样越容易被欺负。 “面对校园欺凌,有的学校选择息事宁人,有的学校缺乏相关规范,对于制止校园欺凌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到实处。”皮艺军说。 任海涛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家庭、学校缺乏关于校园欺凌的教育,学生不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也不知道欺凌发生后去找谁。甚至在某些地方,学校明明已经发现有校园欺凌现象,却还要掩盖,因为担心“一旦认定为校园欺凌,在文明城市建设中会被一票否决”。 “校园是外部社会的缩影,是成人世界的映射,更是教育环境的直接反映,而学校则多在欺凌行为发生后才介入。另外,一些学校采取的处理方式太传统,以批评、处分欺凌者为主,没有试图去系统了解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的关系,以及欺凌行为背后的成因,甚至在某些学校,老师也用打骂的方式教育学生。”任海涛说。 广东省某中学老师汪希对此深有体会。她注意到,学校对于校园欺凌的重视度不够,老师们对于此类现象有点避而不谈或不太关注,且缺乏相关培训,老师们不能第一时间发现此类现象,即使发现了,也没有很好的办法去调和处理,甚至不能理解欺凌双方的处境,这也导致一些学生遭受欺凌后不愿意求助于老师。 吴勇回忆说,有一次被欺凌后他曾试图向老师求助,可老师只甩给他一句话“苍蝇不叮无缝蛋,一个巴掌拍不响”。吴勇听后备受打击,从此再也没有和老师沟通过。 “有研究发现,欺凌者和被欺凌者中的大部分来自过于溺爱的家庭或过于严厉的家庭以及过于忽视孩子的家庭,这样的亲子关系会使孩子的人际交往能力和自我认知异于常态,如认为自己过于强大、唯我独尊或认为自己过于软弱、遇事无力反抗。”李静思说,校园欺凌虽然发生在孩子之间,却也是成年人的问题,成年人出于某些原因常会对不利于自己的事情选择漠视,或者拖着不去解决,这就是数十年来欺凌现象未见收敛的罪魁祸首。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期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中,施暴者“报警也没用”“我们都没成年”等话语触目惊心。 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王文生说,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修正,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施暴者强调自己未成年,明显存在无知侥幸心理,这更加说明了校园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存界定发现举证难学生认知比较模糊早在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就曾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对各地各校(含中职学校、民办学校)进行为期9个月的学生欺凌专项治理。 近年来,对校园欺凌的整治也在不断加码。 2017年12月,教育部联合公安部等11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判定标准、预防、惩戒措施等,建立了培训、考评、问责处理等长效机制。 2018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办公电话和实施方案,细化实施学生欺凌防治各项措施。 2020年10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通过,其中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 一直以来,相关部门及社会舆论对校园欺凌现象保持高度关注,可为何校园欺凌仍然屡屡发生?其治理难点何在? 受访的业内人士和专家分析,认定难、发现难、举证难是主要原因。 “目前缺乏科学的、权威的分类方式,究竟什么样的行为能被认定为校园欺凌,其与同学之间的打闹、青春期的恶作剧有何不同,这些都需要科学认定。”皮艺军说,首先是手段上的分类,其次是危害性认定,是身体伤害、财产损害还是精神伤害,危害程度如何,需要专业性的评估。 他告诉记者,目前对伤害后果的认定,主要看身体受伤程度,往往无视对未成年人心理和精神层面的伤害。比如,欺凌者孤立、嘲讽、歧视被欺凌者,鉴定后可能没有任何轻微伤,却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 汪希也注意到,在实际处理中,除了非常明显的暴力行为,如果学生不主动报告,老师就只能凭执教经验进行判断。她希望出台更清晰的校园欺凌认定标准,因为欺凌的认定标准不一,会导致惩罚不一,影响整体治理效果。 今年14岁的初二学生张强就读于江苏省某中学,他见过不少高年级同学抢夺低年级同学的玩具、食物等现象。他所在班级有一名男生经常强迫同学为其洗袜子、买饭等,“如果不听他的话,就会挨揍”。 “这些人通常将施暴地点选在宿舍、厕所等隐蔽的场所,还有人负责放哨,他们会在老师到来之前提前结束。有的看见老师来了,还会假惺惺地对被欺凌的同学表示关心。被欺凌对象往往是瘦弱胆小的同学,也不敢声张,更不敢和老师说,怕被报复。”张强说。 记者注意到,虽然不少学校对防止校园欺凌进行过宣传,但一些学生仍然没有特别清晰的概念。 对于有同学强迫他人为其洗袜子、买饭等行为,张强觉得这只能算是“欺负”,“没有动手,应该就谈不上欺凌,老师给我们看的视频或图片中的行为要恶劣很多”。建完整反欺凌制度依法开展长效治理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对何为校园欺凌作了进一步列举。 如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恶意排斥、孤立他人,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等,都可认定为构成欺凌。 在汪希看来,这一规定可以让老师与学生增加对“校园欺凌”的理解,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学校应该据此细化相关规则,规范处理,让欺凌没有模糊地带。 受访专家提出,可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委员由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区居民代表、教育和心理等领域的社会专业人士共同组成,负责对校园欺凌的调查、认定、处理。 “学校要建立完整的反欺凌制度,设置专门机构,定期开展反欺凌教育,公布投诉邮箱和电话,配置专业的心理老师,使得校园欺凌在出现微小征兆时就得到有效遏制和处理。同时,在预防欺凌、处置欺凌和跟踪欺凌治理的过程中,要有完整的预案制度。”任海涛说,建立防范校园欺凌长效机制,从发现到惩罚,都应当纳入法治框架中。 皮艺军则建议,要营造“校园欺凌零容忍”的氛围,欺凌他人的学生要当着全班同学去反思,让家长向被欺凌的学生当众道歉,消除影响。欺凌他人的孩子或许也有被欺凌的经历,他们的内心很弱小,想用功利方式获得虚假的友谊。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有欺凌别人的行为,首先必须明确表达这是不对的,告诉孩子要理解别人的感受,同时反思自己的教育。 “解决少年出现的问题,这是社会的责任。”皮艺军呼吁,学校应该制定一个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校园公约,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做,以规则治校,形成全员参与抵制校园欺凌、不做旁观者的氛围。 李静思认为,校园欺凌中的旁观者行为能够通过早期同理心的培养得以改善。所以老师、父母可以通过鼓励孩子心存正义,在某个情境设身处地培养其同理心,让其知道如何既能保护自己又能保护他人,比如孩子看到别人被取笑或受到不友善对待时,让他换位思考“如果是你,你希望朋友们如何帮助你呢”? 汪希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提出,学校可实行老师全天候值班制度,从制度上压缩校园欺凌的空间。“虽然教育很重要,但有些学生出现问题的成因比较复杂,其背后的家庭因素也要考虑到,此外对于一些学校难处理的严重情形,也需要法律明确。” 曾遭受过欺凌也欺凌过别人的吴勇建议,要从学校、社会、家庭多维度去制止校园欺凌。在学校,老师要尽可能地关注每个学生的状况,单独问问班里的孩子有谁常被欺负;回到家,家长要关注孩子进入一个年级后的精神状态,倾听孩子在学校遇到的委屈;在校外,社会人士遇到欺凌事件要伸出援手,是否可以出台奖惩措施,加大对施暴者监护人以及承担监护责任的机构的侵权索赔力度,同时对制止校园欺凌的人进行奖励? “欺凌就像一场对学生、家庭、学校、社会的考试,都不及格时才会产生。”吴勇说。(文中受访学生均为化名) 来源|法治日报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文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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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童年的替代补偿与自我治愈:生命历程视角下的农村陪读妈妈研究2022-12-16摘要:通过参与式观察与多次回溯性深度访谈,发现农村陪读妈妈的陪读选择与童年时期留守经历具有内在关联,相关教育政策作为社会变迁要素,共同引发了陪读妈妈生命轨迹的重要转向——离乡离家租房长期陪读。在陪读历程中,陪读妈妈在孩子身上进行自身留守童年的替代补偿,将自己童年时与父母之间回避型的亲子关系转换为自己与孩子之间依恋型的亲子关系,个人的社会认知、角色定位以及对待孩子的行为方式均发生转变,逐步实现自我认同重构,童年时期积聚的负面生命体验得到部分释放与转化,并依靠这种自我成长进行留守童年的自我治愈。关键词:留守童年;替代补偿;自我治愈;生命历程;农村陪读妈妈+纲目一、理论视角二、研究设计与方法三、留守经历——童年时期重要的生命事件四、离乡离家、长期租房陪读——生命轨迹中的重要转向五、农村陪读妈妈留守童年的替代补偿与自我治愈六、留守童年的替代补偿与自我治愈激发农村陪读妈妈的社会性发展►►►一、理论视角美国社会学家托马斯与波兰社会学家弗洛里安·兹纳涅茨基所著《身处欧美的波兰农民》,率先运用了生活史、生活记录和情景定义的方法研究社会变化对移民生活轨迹的影响[1]1-5。这也是生命历程研究的萌芽。美国社会学家埃尔德的《大萧条的孩子们》从生命历程视角,以大萧条经历对1920—1921年出生的研究对象的影响进行长期的纵向研究,提出大萧条经历重构了个人的生命历程,生活机会取决于历史环境以及个人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2]421。1977年,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理事会组建了“生命历程视角下的人类发展研究”委员会,由社会学者、心理学者和经济学者组成,致力于运用生命历程的视角,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建立了纵贯性数据库PSID[3]。这标志着生命历程跨学科研究与纵贯性大型数据达成有效结合。1999年以来,国内研究者对生命历程研究的历史发展、分析范式、理论应用进行综述,并阐述生命历程研究对中国社会学研究的意义[4]。对经历着快速变迁的中国社会,将现实问题与社会结构转型结合很有必要。研究者在社会变迁框架下对国人的生活轨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理论阐释。考察社会结构层次,关注普通人生活轨迹,在具体的研究中把握个人生命历程与恢复高考[5]、改革开放[6]、独生子女政策[7]、劳动力流动[8]等重大社会结构变迁之间的互动关系。对个体而言,国家政策对生活机遇的影响在生命历程中的不同阶段是变化的。社会流动是社会结构变化的驱动机制,社会阶层结构被重构,个体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阶层位置。探讨女性生命进程中的特定大事件与女性反社会行为之间的内在关联是生命历程视角下女性研究的重要方向。童年时期遭受性别歧视、身心虐待、父职缺位,导致女孩易发生辍学、未成年性行为等,这些生活事件使她们陷入早孕、经济困难、伴侣施加暴力的境地,成年后趋于逃避现实,转而长期酗酒和吸食毒品,未成年时期的破坏性生命事件串联起来,成为导致女性反社会行为形成的关键因素[9,10,11]。国内生命历程视角下的女性研究多集中于女性农民工[12,13,14,15,16],对辍学女童[17]与农村老年贫困女性[18,19]也有关注。研究者从行动者生命历程视角,纵向研究社会变迁与生命中的大事件对女性生活机会、生存空间、自我认同等方面的影响。女性在青少年时期如果遭遇不良的生命事件,对女性的整体发展负面影响较大;成年时期,个体主体性有较大程度提高,以积极调整为特征的正向效应明显;老年时期,不利生命事件的负面累计影响凸显,较难实现自助。社会变迁、生命事件与个人的自主能动三者交互作用,决定了女性个体的发展轨迹是动态的。目前学界认为农村陪读问题是县域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农村家庭追逐优质资源以及家庭资源与角色策略性调整下的产物[20],年轻妇女进城陪读、青壮年男性异地务工、中老年夫妇村庄务农的“一家三制”是农民家庭对家庭再生产压力回应的结果[21]。以生命历程为视角,追溯陪读妈妈童年时期的留守经历与陪读历程之间的关联研究鲜见。►►►二、研究设计与方法本研究采用参与式观察与多次回溯性深度访谈两种质性研究方法。陪读妈妈的生活情境考察对于本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参与式观察可以进入陪读妈妈租住环境中,尽最大可能还原生活状态,探寻日常生活的痕迹。Kelly Clark关于工人家庭中第一代上大学的女性学者研究,采用的是对同一受访者进行一系列涉及生活经历的回溯性访谈,这种持续的访谈能够和受访者建立密切的联系,并有充足的时间从受访者那里获取更深入的信息[22]。陪读生活涉及个人隐私,能否与农村陪读妈妈建立信任关系决定研究成败,多次回溯性深度访谈核心目的就是要与陪读妈妈逐步建立信任关系,通过对个人成长中的重要事件进行溯源与析因访谈,厘清陪读妈妈的生命大事件的发生、发展脉络与持续性影响。参与式观察与多次回溯性深度访谈的使用,与从个体生活与社会变迁互动中,探寻农村女性童年留守经历对个体生命轨迹的影响的研究主旨是契合的。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下辖20个镇,有286个村民委员会、3091个村民小组。中心镇Z镇的W小学和C中学教学质量在南郑区名列前茅。研究者在Z镇通过滚雪球抽样方法获取15位陪读妈妈样本,采用参与式观察、实地深度访谈的线下方式与手机通话、微信语音、视频通话等线上方式,每人每次访谈30—40分钟。回溯性深度访谈集中于四个节点,以半年为一个区隔:2020年7月新学年租房,2021年1月回家过年,2021年7月学年结束,2022年1月回家过年。15位农村陪读妈妈年龄跨度从27岁到41岁,主要来自南郑区Z镇周边的Y村、G村、L村与C村,孩子年龄5岁—17岁。陪读期间每个月房租费300元—500元,租房陪读时间最短的3个月,最长的11年(均以2020年7月第一次访谈时间计)。►►►三、留守经历——童年时期重要的生命事件1980年后,有少部分农民开始离开村子,去乡镇务工。1984年,中共中央发布一号文件,准许农民自筹资金、自理口粮,进入城镇务工经商。面对城乡巨大差距,为寻求更高的收入以及对城市生活的向往,农民怀揣梦想,背井离乡,涌向城市[23]。1993年,全国农村外出农民工总数达到6200万人,1994年增加到7100万人,1995年高达8000万人;2000年左右,农民工数量又以每年600万—800万人的规模递增;2006年,我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数量约为1.2亿人[24]。按照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05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5861万,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推算,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为6102.55万,五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了近242万,占农村儿童的28.52%[24]。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中,33%的父亲和25%的母亲外出5年以上,60%—70%以上的父母在外省打工,30%的父母每年回家一次,打电话成为留守儿童与外出打工父母的主要联系方式,2%的父母与孩子常年无联系[25]38。对西北地区留守儿童外出务工父母的问卷调查发现,69.1%的外出务工父母在孩子6岁前就外岀务工了。外岀务工时间达10年以上的占23.6%,7—9年的占14.6%,4—6年的占25.2%,不到一年的仅占9.8%[26]56。通过回溯性深度访谈发现,15位农村陪读妈妈出生于1979—1993年,13位均有童年时期父母外出务工、与爷爷奶奶生活的留守经历,最早的始于1岁,多始于3岁,最短的留守经历是3年左右,最长的为15年(以截至18周岁计)。C01(27岁,女儿5岁):我很小的时候,爸妈就在外面打工了,过年才回来一次,少了三五天,最多也就待个十来天。他们都是乘我还睡着的时候偷偷走,早上起来发现他们不见了,哭得嗓子都哑了。 C03(29岁,儿子7岁):我是我婆(方言:奶奶)经管(方言:照顾)大的。过年爸妈回来,给我和我弟买了好多好吃的和玩具,我也挺高兴,就是不知道该和他们说啥。到了晚上还是想和我婆睡。我妈说我和她不亲,我也想亲起来,就是心里有些别扭不自然。C05(32岁,大女儿9岁,小女儿6岁半):小时候,旁边住的那家人老笑我“你爸妈不要你了,他们都忙着在城里挣大钱哩”。我以为爸妈真的不要我了,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哭,是不是自己在班里啥啥都不行,所以他们才不管我。C07:(33岁,女儿10岁,儿子7岁):我记得上小学有一次过儿童节,班主任说“咱们班谁是留守儿童,举手”,举了手可以领一个书包,是外面的人捐的。我就不举,不爱听“留守儿童”这个词,好像低人一等。那时候,过生日、生病就觉得很孤单,羡慕别的小孩爸妈都在身边,后来慢慢就习惯了。C01是2011年研究者进行留守儿童相关研究时的个案,她上中学时写过一篇作文《可怕的早晨》,讲述过完年爸妈早上不打招呼就离开自己的伤心故事。时隔十年,研究者对她进行回溯性深度访谈,C01又提到这件事,可见这个经历在她的个人成长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烙印。童年时期具有留守经历的陪读妈妈,即便结束留守生活,与爸妈还是有一定疏离感。陪读妈妈在回溯性深访中提到:爷爷奶奶因为精力与教育程度制约,对自己的心理成长缺乏关注,鼓励、督促、辅导学业都远低于爸妈都在身边的孩子,对自己的未来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父母外出务工虽然增加了家庭收入,但是关于留守经历的过往回顾是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埃里克森认为:儿童最终的人格发展及心理健康程度,依赖于家庭中形成的较为稳定的亲子互动模式[27]。留守儿童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总分都显著低于非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的直接关爱和情感交流,主观幸福感降低,从而削弱了经济状况改善带来的相关幸福感的增加[28]。亲子间安全型依恋关系的形成,需要儿童与父母的频繁互动,儿童对父母充满依赖与信任,认为父母能够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对自己的情绪与行为给予积极响应,成为最可依靠的心灵港湾。稳定、强有力的亲子依恋关系为儿童提供重要的情感支持,使之心理上产生安全感,面对生活中的压力,主动尝试解决问题。在孩子成年后,在遭遇挫折和创伤性事件时,童年时期良好的亲子依恋关系能提供心理支撑与保护作用,与他人发展社会关系的时候,最初的亲子依恋关系模式将会得到复现。较之父母都在身边的孩子,留守儿童获得的情感支持少得多,多是一人面对与解决生活和学习的压力与困难。留守儿童留守生活开始时间早,并具长期性、持续性的特点,父母长期外出务工,影响留守儿童与父母的安全型依恋关系的形成。通过研究者回溯性深度访谈发现,过生日、来例假、生病、考试没考好、被老师或同学误解,这些最渴望被关爱、最脆弱的节点,父母都不在身边,等父母回到自己身边,发现自己与父母已经变得“想着找话说”。由于缺乏父母看得见、摸得着的关爱,经年累月空间上的远离形成了情感上的疏远,陪读妈妈童年时期与父母多为“回避型不安全依恋关系”。留守经历作为农村陪读妈妈童年时期最重要的生命事件,对其与父母的相处模式、依恋关系、社会认知、情绪发展、人际交往都产生了长期与持续性影响。►►►四、离乡离家、长期租房陪读——生命轨迹中的重要转向2000年,全国各地陆续实施“撤点并校”。2000年到2010年,大规模的撤点并校后,农村中小学减少近30万所,平均每一天消失63所农村小学、3所农村初中[29]4-6。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偏远教学点有522所,2010年为283所,减少了239所[30]。2012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明确提出“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正式叫停了撤点并校。C02(28岁,女儿6岁半,儿子4岁):我那时候上的村里头的小学,后来小学没了,现在离我们最近的是Z镇的W小学,有个十二三公里。本来我想骑个电动车接送孩子,老人说冬天太受罪了,到学校灌一肚子凉气,以后会做下病的,实在没法,就租房了。C10(37岁,儿子12岁):我们周围就没有初中,只能到南郑区上C中学,离家50多公里呢,不租房上学根本跑不赢(方言:来不及)。童年时期的留守经历使农村陪读妈妈显著倾向于采取亲子陪伴,明确排斥孩子成为留守儿童。C01(27岁,女儿5岁):怎么都不会再让我女子(方言:女儿)像我小时候那样,太可怜了。陪读肯定我得跟着去,爷奶去陪读,只能管个吃饱穿暖。C03(29岁,儿子7岁):结婚以后就给对象说了,有了娃以后,我是不会出去打工的,娃我要自己经管,娃到哪读书我就到哪。C05(32岁,大女儿9岁,小女儿6岁半):我老公因为爸妈一直在身边,干啥事情都有人撑腰,说话办事就是比我硬气。他老说我“你咋啥事都觉得自己不行呢,你又不比别人少啥”。唉,爸妈在不在小娃身边,长大以后真的不一样。我是俩女子(方言:女儿),当妈的不在身边陪着,咋能放心呢。C07:(33岁,女儿10岁,儿子7岁):一个人经管俩娃,没人搭把手,大小事情都得靠自己,咋能不累,可再累,没人能管我俩娃叫“留守儿童”了。生命轨迹是指在生命跨度以内如工作、婚姻、生育等的发展轨迹,依据角色发生的先后次序而建立,并且反映了人在较长时期内的生命模式。农村陪读妈妈在陪读之前,生命轨迹与众多女性并无不同,都会接受学校教育、离开父母独立生活、结婚、生育。那些曾加之于陪读妈妈留守童年时期的孤独、恐惧、胆怯、无助、自卑,会在个体成长的生命体验中自行复刻,反复循环,与父母的疏离关系在成年以后也难以完全修复。农村陪读妈妈的陪读选择与童年留守生命事件具有内在关联,义务教育相关政策的调整,更引发了陪读妈妈生命轨迹中的一个重要转向——离乡离家、长期租房陪读。►►►五、农村陪读妈妈留守童年的替代补偿与自我治愈(一)陪读伊始:横向藤蔓式社交的积极拓展与铺陈孩子中小学阶段,妈妈去县城租房陪读现象比较普遍,陪读妈妈40岁及以下的占50.62%,趋于年轻化[31]。父亲外出务工,孩子在县城就学,母亲陪读成为农村家庭分工决策的主要形式,占总数的38.66%[32]。 农村陪读妈妈离开家庭、家族与乡亲邻里,接触陌生环境,失去了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生产小组组长—妇女队长的具有约束性与归属感的层级式社会纽带,也远离了乡亲邻里左右扩展的藤蔓式社会纽带。陪读妈妈在成长经历中,由于父母外出务工,较少参与子女的教育,制约陪读妈妈的个人发展。虽然陪读妈妈的发展基本定型,自身阶层上升较为困难,但是她们在自己孩子的教育中投入大量精力,希望在孩子身上弥补自己童年的缺失。父辈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资本影响子女的教育机会与职业位置,社会分层机制在代际和个体生命历程中相对稳定。农村陪读妈妈表现出强烈改变孩子农村居民身份的愿望,她们从自己的成长经历中清晰认识到,户口和学历是影响她们获得生活机会的主要因素,在没有父辈社会地位和社会资本的加持下,读书就是改变孩子命运的最重要路径。农村陪读妈妈坚信离乡离家、租房陪读可以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机会,陪读伊始,就满怀希望地积极主动拓展社会交往。 C01:女子三岁的时候,我就开始考虑租房在县城上幼儿园的事情。家里老人觉得上个幼儿园去县城租房没必要,我不这样想,县城幼儿园的老师、伙食、环境就是比村里民办的幼儿园强许多。我当然也觉得麻缠(方言:很麻烦),但是为了女子,再麻缠也得整。这个院子一共住了七户,都是陪娃上学的,我们有一个微信群,我就勤快些,多打听,哪里的菜便宜分量足,哪里买肉放心,在哪可以给报舞蹈班,群里的人都挺热心的,我现在每天都要翻翻群,看有啥新消息。我还参加了家委会,给老师经常帮个忙,这样老师也会对我女子多关注些。C02:我一直是一个不擅长和人打交道的人。那时候想起要一个人带女子租房读书就比较发愁,到哪找房子呀,房东人咋样,周围人好不好相处啊。但我后来发现,带着女子来Z镇上小学以后,自己也就变强了,到处联系租房群,都有照片,有的还有视频,可以提前联系去看,看了几家,订的这家,每月贵个50,但是房子大还干净。陪读妈妈高度集中在距离W小学、C中学较近且房租相对便宜的区域,形成了“陪读圈”。孩子9月份入读一年级的陪读妈妈,一般从5月份开始寻找租房信息,通过微信主动加入租房信息群,租住房屋确定以后,加入租住同一房东房子的陪读妈妈群。开学以后,积极组建班级QQ群、微信群,报名参加家长委员会的意愿较高。新陪读妈妈主动利用各类社交媒体,编织房东、租住同一房东房屋的陪读妈妈、周边陪读妈妈、同学妈妈的横向藤蔓式社会纽带。社交媒体的频繁使用加快了新陪读妈妈融入当地环境的进度,同时面对面的线下交往也交错进行,使陪读妈妈较为顺利的铺陈与拓展自己与租住地之间的藤蔓式社会纽带。(二)陪读中期:亲子冲突与自我认同危机陪读妈妈在孩子入学一学期后,基本适应了陪读生活。每天早起做花样不同的早餐,搭配好孩子穿的衣服,关注老师群里发的每一条信息,晚上认真辅导孩子做作业。研究者通过参与式观察发现,陪读妈妈把孩子送到学校大门后,会在门口一直逗留,直到保安人员不停催促,她们会在孩子做广播操的大课间,站在校园铁栅栏外面,目不转睛地盯着孩子活动。可以说,陪读妈妈对孩子的生活照顾无微不至。亲子冲突产生于共同关注焦点、共同理解、彼此意图的识别以及情感状态共享的偏差。[33]249-272陪读早期,亲子关系良好,情感联结紧密,亲子之间互动交流频度高。在日复一日的陪读过程中,陪读妈妈逐渐对自身角色、自己与孩子的关系产生困惑。这种困惑在陪读三年以上的妈妈中表现更为明显,她们因为童年时期缺乏亲子依赖关系,希望对自己的孩子给予关爱补偿,所以对孩子的情绪反应较为敏感,对孩子的各项需求保持高度回应状态。但是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认知的发展,同伴之间的比较,特别是进入青春期后,孩子的独立自主意识愈发强烈,对妈妈加之自己生活密不透风的控制表现出程度不同的不满甚至对抗情绪,对妈妈的陪读行为也逐渐表现出不以为然的态度。C04(31岁,女儿10岁):有一次我做完早饭看女子吃,我说“你看妈妈多辛苦,每天六点起来换着花样给你做早饭”。女子头都没抬说,“谁让你起来做早饭的,同学们的零花钱都比我多,早上可以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吃”。唉,小的时候很懂事,我有一次摘豆角,就知道给我搬个小凳子过来,怎么越大还越体谅不了大人,我一个人离乡背井的陪她来读书,容易吗!C06(32岁,儿子10岁):有一次我看娃班级群表扬听写好的孩子,没有我娃的名字,放学回来就随口问他“我看老师今天听写表扬咋没有你”。没想到他像头狮子一样冲我发火,“你每天都盯着我,自己整天刷抖音,光让我学,烦死啦”。我听后很长时间都没有缓过劲,娃说的话太伤我了。陪读妈妈对孩子的成绩格外在意,孩子一次单元测试的不理想,也会引起陪读妈妈情绪的波动。适度的替代补偿有益于陪读妈妈将童年留守经历的负面影响进行消解与转化。但如果这种替代补偿转为对孩子的严格操控,则导致孩子的反抗与对立。面对孩子这种反抗与对立,陪读妈妈显然缺乏心理准备。陪读妈妈对自我形象定位的核心是富有牺牲精神的妈妈,而逐渐步入青春期的孩子则认为妈妈不去工作来陪读是没有必要、逃避工作、享清闲、自己看手机轻松打发时间,却要时时逼自己学。陪读妈妈不仅无法从孩子那里得到投射性认同,反而获得的是不以为然甚至负面的评价,这两者之间的迥然差异,使陪读妈妈产生了自我认同危机。(三)陪读后期:在转变与突围中进行自我认同重构“自我认同获得”能够催进一系列积极的影响,如高自尊、高认知灵活性、更成熟的道德推理能力、更明确的目标设定及更好的目标实现[34]142,丈夫外出务工,自己离开家庭居住地,长期租住别人的房子生活,一切以孩子为中心,精神有时比较苦闷,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的接触给陪读妈妈提供了一个心灵栖息的场所。通过回溯性深度访谈发现,农村陪读妈妈倾向于在具有相同生活背景、相似社会经历和际遇的同伴中寻找认同和归属,除了和周边的陪读妈妈诉说,她们会有意识地在抖音中关注、点赞,转发全职主妇、陪读妈妈的相关视频,通过这些行为获取陪读价值的外部力量认同,再次确认自己的陪读选择是值得的,是帮助孩子上好小学、好中学乃至考上大学,成为大城市一员的重要途径。短视频中的全职主妇、陪读妈妈促成农村陪读妈妈对群体共同性的深刻认识,有助于群体认同感的形成。她们借助抖音、快手短视频平台,寻求具有操作性的亲子矛盾解决方案,积极尝试借助短视频抱团取暖、舒缓情绪、学习经验,同时,也在努力寻找自己的价值所在。C08(34岁,儿子11岁):抖音上有一个“玩霸妈妈”,她就是全职妈妈,一边带孩子,一边在抖音上教大家怎么教育孩子,比如写作业磨蹭可以给娃买个计时器,语文要大声朗读,不要默读,给娃床头贴一个周计划表,完成一项打钩一项,一星期全部完成就给奖励。这些法子我都试过,还挺有用。C09(35岁,儿子10岁,女儿7岁):我喜欢看陪读妈妈把孩子培养成才的,每天都在抖音上看“陪伴教育刘称莲”,为了看得清楚,我专门买了一个华为的平板。刘称莲说家有两个孩子的,老大的作用特别大,老大学得好,不用你多说,老二就会跟着学。刘称莲带着女儿从山西一个小县城到北京,租着十平方米的房子,后来把女儿培养到北大了,国家掏钱又去美国读书了。人家那时候比我可艰苦多了,我就觉得陪读这一步走的还是对的。C10(37岁,儿子12岁):我爱刷快手上的农村短剧,张家长李家短的,挺有意思,也不长。后来想着不能这样下去,我也得给娃做个样子,不能成天在出租屋窝着,找了一个超市理货员的工作,挣得不多,好在时间灵活,觉得自己比以前有精神,娃也说我脾气好多了。 农村陪读妈妈既承担着陪读妈妈、留守妻子的家庭角色,同时具有临时工或失业人群的社会身份,并在这些多元交织的家庭角色与社会身份中动态切换。在流动妇女研究中,研究者提出“锚定的流动性”(anchored mobility)或“不能动的流动性”(immobile mobility)[35][29]。陪读妈妈虽然属于流动人口,但因为一个人照顾孩子,工作的选择度小。陪读三年以上的妈妈多在周边饭馆、超市、菜市场、蛋糕店、理发店、民宿找一份工作,虽然这份工作不稳定又薪水微薄,但是有了收入,能接触到外部人群,这些给了她们自信。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的陪读妈妈内容给她们重要的心理慰藉,使她们从自我认同的困境中一步一步突围,逐渐重塑自我及延伸社会关系半径。陪读五年以上的妈妈,孩子基本进入小升初阶段。虽然脱离农村在县城上学,但县城里并没有自己的家,依旧是县城里的“陌生人”,倘若考不上县城里的高中,孩子还是要回家务农或外出打工。不同于在城市的女性务工人员希望留在所在城市,农村陪读妈妈并不希望留在孩子上学的这个县城。孩子考入县城高中以后,陪读妈妈设想孩子进入大学以后,她们可以跟随在外务工的丈夫去同一城市打工,还有一部分陪读妈妈考虑去孩子以后上大学的城市务工。虽然陪读时间大多从孩子小学到高中,但对她们而言,陪读还是生命历程中暂时停泊的码头,终究要开启新的航程。孩子进入初中高年级的陪读妈妈们偏好使用今日头条、腾讯新闻、央视新闻、人民日报、新华社等新闻类APP,通过这类APP查询升学信息,搜集时事新闻、学科讲解及试题,有的陪读妈妈会把APP的所在城市调到西安或是孩子向往大学的城市。陪读妈妈利用各类新闻类APP,为脱离陪读生活作了心理预备与知识储备,为自己与孩子融入未来城市生活作了先期铺垫。她们从对孩子生活无缝链接的操控者转为与孩子共进退的伙伴。C11(38岁,女儿14岁,儿子10岁):不太刷抖音了,太浪费时间了。女子初二了,我现在白天在蛋糕店打工,晚上就到腾讯新闻上给女子收集一些新闻收藏起来,手机太伤眼睛了,我买了一个最大型号的平板,让她每天看看。政治要积累哩,平时多看些国家大事,中考的时候就不会着急忙慌了。C12(39岁,儿子15岁):娃在C中学是年级前十,我每天都看“今日头条”,查一查工大附中、铁一中、交大附中、师大附中有没有高中收插班生的消息。班主任说,去年初二有一个娃就通过插班生考试被工大附中招了。今日头条上还有人发“西安五大”的月考、期中、期末试题,我专门买了一个打印机,给娃打出来,让娃做,娃说这些题都比他们学校出的活。C13(40岁,女儿17岁,儿子13岁):我爱看“小贝饿了吗”,粉丝特别多。小贝是农林科技大的,以前我都不知道,还是重点大学呢。小贝爱去西安好多大学介绍各种好吃的,交大,西工大,陕师大,理工大,那些大学校园都很大,图书馆也气派,女子能考上陕师大就好了,小贝说了,师范类不愁饭碗,师大的伙食也是西安大学里面最好的。重要生活事件可以快速锚定对个人最具影响力的互动场景,且所包含行动的意义仅仅产生于人们能够回忆起来且进行反思的时候,只有那些在反思中被触及的感受才是有意义的[36]291。农村陪读妈妈在转变与突围中进行自我认同重构。这个过程中陪读妈妈疗愈自己,童年时期的留守境遇,不能归咎于个人原因。给孩子提供恰当、稳定和持续的关怀,自己与孩子之间依赖、信任的亲子关系也帮助陪读妈妈修复童年创伤,挖掘自身潜能,不愉快的生命体验不具有代际传承性。C09:在陪读前,我挺害怕的,一个人带俩孩子成不成啊,出来以后发现也没想的那么难。十几岁的时候我最烦心的就是我的牙,爸妈出去打工,没人告诉我长牙的时候不要舔,后来牙都龇出来了,从来不敢笑,那时候特想当牙医,后来上了护校。要是一直在家,那我整天就是带俩娃,护校就白上了。出来以后,头两年,人生地不熟的,后来就慢慢好起来,在这里一个牙科诊所找到一个工作,现在帮人洗牙都没问题。以前心里挺怨我爸妈的,为啥带弟弟去城里上学,把我留老家,现在自己带俩娃在外面上学,感觉娃到外面上学花费确实大,哪哪都要钱。爸妈也是想让我和弟弟都好,可是挣的钱是有数的呀,也是实在没法啊。孩子爸爸在南方打工,我在这里,儿子女子都没耽误,这里教学质量比我们山区那强得多,我觉得自己这个妈还当得真不错。C10:我在超市理货,娃放寒暑假,我没法管他,就得送回去,娃一回去,我就睡不好,担心娃玩手机,爷婆管不住,吃一些乱七八糟的小食品,不好好吃饭,害怕他一个人去河边耍。小学我有一次没考好,老师说我不好好学,退步大得很,我很委屈,我明明好好学了,给我妈打电话,我妈说,啥事情,快说,还忙着哩,我当时啥也没说,就挂了,心里特别难受,从那以后,有啥事情都不和她说了。现在我边陪读边打工,也明白了,哪有不疼自己女子的妈,在外打工,挣人家的钱就得听人家的安排,由不得自己啊。现在只要不忙了,都问问我妈有没有按时吃高血压药,缺不缺啥,感觉比我当姑娘时,倒是和我妈更有话说了。现在娃能在身边,自己也没闲着,心里挺踏实的,我现在进货、理货都有经验,想着再和娃他爸攒些本钱,以后在学校周围也开个小便利店。►►►六、留守童年的替代补偿与自我治愈激发农村陪读妈妈的社会性发展生命历程研究试图将社会结构的变化与个体发展连接在一起,强调生命历程与社会变迁的紧密联系,认同个体是在社会结构框架之中有选择地推进自我生命历程。个人能动作用与自主选择让实际社会变迁与个人生命历程之间存在较为松散的匹配。个体的生命历程嵌入在社会结构框架下与个体所经历的事件之中,这些生命事件在个体的生命历程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通过影响个体的生活选择而影响个体整个生命历程的走向。生命历程理论视角下人的社会性发展是社会性组织和社会性影响的结果。生命历程将个体生活和社会变迁、生命的时间性、相互联系或独立的生命、能动性等联系在一起,研究不断流逝的时间和不断变动的情景中个人的生活和发展[2]425。社会性发展是个体与社会系统的相互作用,以及在这个作用过程中对社会事物的认识和适应过程及其结果[37]3。农村陪读妈妈童年留守的生命事件对她们的社会认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撤点并校的教育政策变迁与个人自主选择的相互作用中,构造了“陪读”这一特殊生命历程,在这一生命历程中,农村陪读妈妈通过与孩子的朝夕陪伴,进行留守童年的替代补偿。在重构自我认同的过程中,个人行为模式、情感、态度和观念转变,长期积累的负面情感体验得到部分释放与转化,在斡旋与接纳中成长,逐步进行自我治愈。在童年留守经历的替代补偿与自我治愈过程中,陪读妈妈也主动、积极地在社会认知、社会行为、社会态度方面推进自己的社会性发展。杨靖:长安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本文原载《宁夏社会科学》2022年第5期参考文献(向上滑动阅览)[1]托马斯,弗洛里安·兹纳涅茨基.身处欧美的波兰农民[M].张友云,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2]G.H.埃尔德.大萧条的孩子们[M].田禾,马春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3]DU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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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鼓励社会力量主动参与2022-12-16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办法》指出,实行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办法》强调,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在党中央领导下,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动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落实、组织推动、社会动员、要素保障、考核评价、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等机制并抓好组织实施。 《办法》明确了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乡村振兴责任。其中提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并组织实施配套政策,健全并推进实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重点帮扶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让脱贫攻坚成果更加扎实、更可持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等方面对乡村振兴予以优先保障,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 《办法》也明确了地方党委和政府乡村振兴责任。其中提到,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切实运行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努力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参与乡村振兴,支持专业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推动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 《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其中明确指出,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应当履行帮扶责任,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制定年度计划,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帮扶举措,持续选派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政策落实,提高帮扶实效。东西部协作双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坚持双向协作、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统筹推进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技等领域对口帮扶工作,深化区县、村企、学校、医院等结对帮扶,加强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对接、人才交流等,把帮扶重点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办法》还提到,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应当发挥优势和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探索建立健全企业支持乡村振兴机制。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鼓励引导各类公益慈善资金支持乡村振兴。鼓励公民个人主动参与乡村振兴。 《办法》最后明确了考核监督机制及奖惩机制。